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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750T/2013-11628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府工作報告 | 發布機構 | 市人行 |
| 成文日期 | 2013-03-2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中國人民銀行麗水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麗水市中心支行)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市人行子網頁(www.www66thz.com/zwgk/zwxxgk/rhzh/)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麗水市中心支行辦公室聯系(地址:麗水市麗陽街561號,郵編:323000,電話:2117559,電子郵箱:lsjinrong@126.com)。
一、概述
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認真貫徹實施《條例》,按照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促進了中心支行依法履職水平的提升。
(一)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完善機制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保障。麗水市中心支行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以分管行長為組長、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到位,嚴格制度執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年初,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補充。組織召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總結通報上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并以編發《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主要工作任務表》的形式,對全年工作任務進行了部署以及責任分解。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首先,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協調聯絡機制。建立覆蓋機關各職能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隊伍,通過聯絡員報送《X月上(下)半月政務公開統計表》的形式,做好對聯絡員日常工作提示和業務指導,及時做好政務公開內容的歸集和發布。其次,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審核機制。規范麗水市中心支行政務主動公開信息審核流程,各部門有政務公開事項和信息發布需求的,通過填制統一的《主動公開信息審核表》,經本部門、保密、法律等審核流程后方可公開。第三,建立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審核與發布崗位分離制度。對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的崗位進行分工調整,明確政務公開管理和對外發布信息、上網的不同崗位職責,實現相互督促、相互監督。
(二)不斷提高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的實效性
重點圍繞麗水市中心支行貫徹落實貨幣政策,金融支持麗水實體經濟發展,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等重點工作的主要舉措,以發布公告、刊發新聞稿、定期發布各類金融統計數據及運行分析報告、金融市場信息、金融評估報告等方式,主動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特別是圍繞麗水全國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基層央行金融服務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通過開展“央行之聲”主題廣播宣傳活動,組織中央、省市各級媒體實地采訪等形式,有針對性的開展對外新聞宣傳。
(三)積極穩妥推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按照全省金融法制工作會議精神和麗水市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工作計劃,依法、規范地開展政務依申請公開工作。為保障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要求政務公開崗人員定期查閱依申請公開郵箱,堅持“一事一辦”的原則,及時受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務公開申請,并嚴格依法定程序、法定時限辦理。為進一步優化政務依申請公開工作機制,麗水市中心支行黨委中心組專題開展政務公開相關法律知識學習,提升全行政務公開工作能力。
(四)不斷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指導
一是推進轄區政務公開工作標準化建設。組織編制內容涵蓋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公開審核流程、政府網信息發布操作指引、目錄及責任分工等十個方面的《麗水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操作手冊》,實現該項工作“責任清、措施明”;同時,印發《縣(市)支行政務公開常規工作一覽表》,并通過會議培訓、電話溝通等途徑強化對轄內縣支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明確基層行政務公開日常工作內容,細化工作考核標準,嚴格質量要求,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
二是認真組織政務公開評議。切實發揮政務公開民主評議對提升政務公開實效的積極作用,邀請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對麗水市中心支行政務主動公開工作進行外部專家監測,及時發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同時,在12月份組織開展了政務公開評議工作,通過向普通社會公眾、金融機構等對象發放政務公開評議調查問卷等形式,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評議,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便民性、合規性、有用性。
三是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檢查。2012年以來,按照《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制度》要求,先后對轄內松陽、云和、慶元等3個縣級人民銀行的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了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并切實督促整改。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對縣支行綜合業務考評范圍,做好日常考核記錄,及時反饋考評情況,有效提升了全轄政務公開工作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麗水市中心支行對政府信息公開事項進行了梳理,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麗水市政府門戶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累計主動公開信息364件,其中,2012年凈增信息32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包括:一是更新“機構職能”欄目信息。根據麗水市中心支行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調整和職能劃分情況,及時在相應的欄目做好機構及人事信息的更新;二是公開法規政策信息。及時公開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與基層央行履職有關的金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三是更新業務工作信息。按月公布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數據,及時公開機構信用代碼推廣業務、國債承銷點等金融信息;四是發布政務公開年度報告。在“公開年報”欄目及時發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途徑
一是做好互聯網站主渠道公開。依托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市人行子網頁,按照日常主動公開信息的八大類目錄,重點圍繞麗水農村金融改革試點、金融統計數據、行政許可、人民銀行履職情況等群眾關心的信息,做好及時主動公開。
二是依托媒體平臺廣泛公開。2012年,圍繞麗水市的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林權抵押貸款、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及農村金融改革試點推進等重點工作,麗水市中心支行先后接受了中央電視臺、新華社、人民日報、金融時報、“浙江之聲”、麗水廣播電視臺等16家媒體的采訪,積極向社會各界宣傳金融創新工作的麗水模式及階段性的工作成果。同時,主動開展“央行之聲”主題廣播宣傳,向社會各界贈送200多臺無線收音機,制作金融知識宣傳語音8條,不斷提高政務信息透明度。
三是利用觸摸屏和服務大廳依法公開。麗水市中心支行將貸款卡發放核準、賬戶開戶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及辦理依據、條件、流程、申請書示范文本在金融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和辦公大樓一樓的電子觸摸屏上進行了全面公開。
四是開展各類公開宣傳活動。2012年以來,麗水市中心支行先后開展了“3·5”學雷鋒金融知識宣傳、“征信知識宣傳周”、“銀行卡助農取款宣傳月”等各類活動,通過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開展廣場咨詢等方式,拓展政務公開的深度和廣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
(二)處理情況
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沒有相關處理情況。麗水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序,明確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活動或者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不予公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2年,麗水市中心支行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導致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還有待進一步拓展。下一步,將從以下方面進行改進:一是繼續加強對麗水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提高全行干部員工政務公開工作意識,使公開透明的原則內化成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自覺。二是繼續拓展信息公開的方式和渠道。人民銀行麗水轄內各縣(市)支行要加強信息公開網絡平臺建設,充分發揮互聯網站的窗口作用,依法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及附表
(一)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數據統計 |
一、主動公開數量 | 條 | 32 |
(一)政府公報刊發公文數 | 件 | 0 |
(二)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32 |
(三)召開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二、依申請公開數量 | 件 | 0 |
(一)依申請方式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0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5.其他方式申請數 | 件 | 0 |
(二)依申請受理數 | 件 | 0 |
1.未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依申請答復數 | 件 | 0 |
1.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3.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4.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或申請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5.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轉其他途徑辦理 | 件 | 0 |
6.其他原因 | 件 | 0 |
三、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2.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數 | 件 | 0 |
3.其他糾錯數 | 件 | 0 |
四、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2.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數 | 件 | 0 |
3.其他糾錯數 | 件 | 0 |
五、舉報數量 | 件 | 0 |
六、訪問咨詢數量 | 人次 | 0 |
七、依申請公開收費情況 | ||
1.提供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2.依申請公開信息減免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人員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政府信息公開人員數 | 人 | 3 |
其中:全職人員 | 人 | 0 |
兼職人員 | 人 | 3 |
(三)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1.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或專題會 | 次 | 1 |
2.舉辦各類培訓班 | 次 | 1 |
3.培訓人員數量 | 人次 | 15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 | 萬元 | ??辦公室???? 統一協調支付 |
填報日期:2013年2月27日填報人:余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