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927 | 文號 | 麗政辦發〔2018〕108號 |
| 組配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 成文日期 | 2018-11-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的意見》(浙政辦發〔2018〕80號),合理配置農村土地資源要素,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動麗水城鄉融合發展,助力創建浙江(麗水)綠色發展綜合改革創新區、打造詩畫浙江大花園最美核心區,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圍繞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城鄉融合發展和人居環境全域提升總目標,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102字“麗水之贊”的指示精神,通過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努力形成“農田集中連片、農業規模經營、村莊集聚美麗、環境宜居宜業、產業融合發展”的農村土地利用新格局,促進鄉村振興,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打造和諧宜居美麗家園。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理念,在不打破行政村界限的前提下,以一個行政村或者毗鄰的幾個行政村為單元,進行全域規劃、全域設計、全域整治,建成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中集聚、空間形態集約高效的美麗國土新格局。2018-2020年三年期間,全市至少實施52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項目,實現墾造耕地25000畝,農村建設用地復墾3500畝,實施高標準農田55.8萬畝,將新增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整備區,為重大建設項目調優永久基本農田做好儲備。其中,2018年,啟動工程實施10個;2019年,啟動工程實施21個;2020年,啟動工程實施21個。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農用地綜合整治。統籌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耕地質量提升、旱地改水田、標準農田提升、節水灌溉、宜耕后備資源開發以及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在優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積的同時,提高耕地質量和連片度,為山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基本農田調優創造條件。
(二)推進閑置浪費、低效利用建設用地整治。在注重保護歷史文化(傳統)村落、傳統建筑的同時,結合“三改一拆”、危舊房改造、“千個景區村莊創建”、“千家文化禮堂引領”、“四好農村公路”、“大搬快聚”等工程,大力推進存量建設用地整治利用。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大力開展農村宅基地、工礦廢棄地以及其他存量建設用地復墾,合理安排新建區塊,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城鄉統籌發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三)推動生態環境整治修復。 科學調整耕地、林地、水域等各類生態用地布局,開展土壤污染調查和風險管控,統籌推動災毀耕地復耕、小流域綜合治理、污染土地治理、綠色礦山修復、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結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以及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對生態屏障進行修復和保護,保護水源涵養地,維護生物多樣性,推動生態空間優化,進一步改善生態宜居環境。
(四)完善農村土地民主管理方式。在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中,有關村土地利用規劃草案、整治項目方案、建設用地規劃選址、新農村建設、整治工程實施、土地權屬調整、土地指標調劑和收益分配等直接涉及農民合法權益的事項,依法聽取農民群眾意見,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真正做到農民愿意、農民滿意。
四、工作舉措
(一)摸清資源家底,開展土地要素調查。各地要對縣域內的土地資源要素進行全范圍的細化調查。逐一查清各行政村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高標準基本農田、旱地改水田、耕地質量提升、宜耕墾造耕地、標準農田提升等后備潛力;全面把握各行政村建設用地、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具體規模、空間布局和利用情況。
(二)擬定建設項目,測算資源要素保障能力。及時掌握村民建房、村集體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交通、水利、旅游等各類項目的用地需求,重點關注新產業、新業態的發展情況,如農旅結合、生態種植、休閑養老、特色養殖等項目。加強溝通協調,將土地要素保障項目與相關部門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旅游開發、交通建設、大搬快聚等項目進行有效整合,集中發力。
(三)注重“多規融合”,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針對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的鄉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鄉村建設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村莊布點規劃和水土保持規劃等,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作為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方案編制的規劃依據。在編制村土地利用規劃中,要準確把握鄉村特色、地域特征、農村實際、發展現狀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做好總體設計,合理劃定農業生產、村莊建設、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等功能分區。要堅守耕地和基本農田底線,引導節約集約用地,保障農村合理用地訴求,體現村民民主管理需要,創新規劃編制思路和方法,通過盤活存量、用好流量、輔以增量,對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進行綜合整治,形成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中集聚,空間形態集約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
(四)科學篩選項目,做好年度計劃申報。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應選擇集體戰斗力強、村民對項目實施意愿強烈、產業發展有前景的村作為擬定項目區。以縣(市、區)政府為單位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報市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同意;符合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申報條件的,另行制訂工作計劃報省保護耕地和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同意。
(五)用好用足政策,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年度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計劃經省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全面貫徹落實浙政辦發〔2018〕80號文件要求,確保落實政策紅利,因地制宜確定各項整治工程,切實保障村民建房用地,合理保障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用地,統籌安排產業融合發展用地。
(六)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項目實施與監督管理。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同意后,由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可按實施方案的子項目分類實施;子項目的實施與監督管理仍按原部門、原渠道進行立項、實施、監管和驗收。各縣(市、區)政府要充分利用國土資源“一張圖”、衛星遙感監測、土地整治在線移動監管系統等監管手段,對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七)對照實施方案,嚴格項目竣工驗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項目驗收分整體驗收和子項目驗收。整體驗收周期原則上控制在2年內,最長不超過3年。子項目竣工后,按原部門、原渠道驗收程序對各子項目組織驗收;驗收確認的新增耕地數量、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新增糧食產能、新增水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等,按相關程序納入指標儲備庫。項目工程整體竣工后,由各縣(市、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成員單位進行總體竣工驗收,出具項目績效評價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納入省百鄉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的,評價結果同步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保護耕地和造地改田領導小組更名為市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局。各縣(市、區)政府應成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完善政策體系。為鼓勵積極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試點工作,在堅持“控制總量、盤活存量、用好流量”的前提下“輔以增量”,結合實際情況在項目區安排適量的農民建房啟動指標。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專賬管理、統籌安排、各計其功”的原則,整合資金,加大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財政支持力度。提高墾造耕地、旱改水、建設用地復墾、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工程資金(預算、獎勵或補助)標準。試點項目所在村產生的占補平衡、建設用地復墾、高標準農田指標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全額用于新農村建設、大搬快聚、村莊環境整治、發展鄉村旅游等,并向試點項目所在村傾斜。
(三)加大考核力度。市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全市墾造耕地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辦法。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縣(市、區)政府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作進行綜合評估并報市政府,實行專項督查,及時通報各地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綜合評估、督查情況將納入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年度綜合考核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中。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項目對推進鄉村振興起到的助力作用,深入宣傳好經驗、好做法,重點突出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工程給農民群眾帶來的好處,引導社會力量、市場主體和農民群眾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麗水市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工程重點任務職責分工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麗政辦發〔2018〕108號.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