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位置:首頁 | >> 政務公開 >> 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食安辦) >> 政策文件及解讀 >> 政策解讀 |
| 索引號 | 113325000986461759/2021-31258 | 文號 | 麗市監〔2021〕39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市市場監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6-2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相關規定,以及“煩企擾民”規定、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專項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對現存的4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
二、主要內容
決定廢止《麗水市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1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理由:一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二是上級文件已有新的規定;三是不符合工作實際和發展需要。
三、實施時間
自2021年7月20 日起施行
四、解讀時間
2021年6月18日
五、解讀機關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