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2217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1〕44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出臺背景
為規范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防范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市財政局擬出臺《麗水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和《麗水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麗政發〔2016〕93號)相關規定,現提請市政府廢止《麗水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麗政辦發〔2018〕67 號)文件。
二、廢止文件如下
《麗水市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暫行辦法》(麗政辦發〔2018〕67 號)
三、施行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