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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1-33302 | 文號 | 麗控辦〔2021〕194號 |
| 組配分類 | 應急管理通知公告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9-0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麗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目前全國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省內疫情防控形勢平穩,根據《浙江省關于科學精準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1〕79 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有關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如下:
一、有序規范開放公共場所
公園、旅游景點、室內外場館以及宗教場所;商場、超市、賓館、餐館、影劇院、網吧、棋牌室、麻將館、桌游室等經營主體,在遵照《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82號)(見附件)規定的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規自主決定經營時間和經營方式。各經營主體要落實防控主體責任,自覺開展“測溫+亮碼+戴口罩+疫苗接種核查”,結合實際和行業要求,采取“預約、錯峰”等措施防止人員聚集。
二、暢通人員正常出行
各地、各單位在做好行程報備前提下,可恢復人員休假、旅游、探親等跨省出行活動,但應避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及邊境城市。繼續嚴格控制非公務、非緊急事由人員出國。個人在出行、旅游時,務必加強自我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與人接觸時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注意飲食衛生,使用公勺公筷。
三、規范組織各項社會活動
各地、各單位在規范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組織開展各類會議、文藝演出、體育賽事、展銷展覽、集會慶典等活動。市內會議等室內聚集性活動超過200人或舉辦全國性會議及活動的,應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節慶、展會、體育賽事等大型活動在正式舉辦前15日,活動主辦單位須進行專項風險評估研判,國內中高風險地區風險等級出現變化的,需對活動的疫情防控措施進行動態調整。
四、規范養老福利機構管控
在院老人、兒童和工作人員可以外出,返院后報告外出路線;親友、志愿者等經實名登記測溫亮碼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則上探視全程佩戴口罩。對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的探視人數、次數不作限制,由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保障能力自行確定。加快恢復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社區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運行,不得以疫情防控為借口停止服務。
五、動態管理“行程卡”
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動態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平穩的情況下,除醫院等重點場所外,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交通場站,政府機關、學校、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等場所可停止查驗“行程卡”,但應認真落實測溫、亮碼、戴口罩等常態化防控措施。
六、退熱等藥品實行登記銷售
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零售藥店的藥物銷售管理,督促指導零售藥店落實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類監測范圍藥品的人員實行實名登記銷售。
七、加強個人健康監測
境外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麗返麗人員須主動提前向村(社區)或所在單位報備,配合落實各項健康管理措施;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好個人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監測,若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須佩戴口罩并及時就近到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并主動告知14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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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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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麗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021年9月2日
國衛明電〔2021〕471號關于印發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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