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1-00044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1-12-3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號)及《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麗政發〔2020〕20號)的相關要求,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市衛生健康委目前仍在使用的規范性文件共21件。?
二、起草過程?
2021年11月初,委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對截至2021年10月底的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
2021年11月中旬,由委機關各業務處室提出清理建議,經討論后形成“征求意見稿”。
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通過書面形式《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征求<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麗衛函〔2021〕664 號)征求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及市直醫療衛生健康單位意見建議,共收到0條不同的意見建議。
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在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ww66thz.com/art/2021/12/6/art_1229265812_57329581.html )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共收到0條不同的意見建議。并形成送審稿。
2021年12月16日12月22日,由委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合法性審查,12月23日出具審查意見。
2021年12月28日,經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集體討論通過,吳郁郁、林莉、朱雪飛、陳國微、童曉彬、王峰、季長友參加黨委會。
三、主要內容?
經清理,我委繼續有效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件,決定修改但暫時保留使用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決定廢止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其中修訂和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如下:
序號 | 名稱及文號 | 清理結果 | 廢止/修訂理由 |
1 | 市人口計生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麗水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麗人口計生〔2006〕20號) | 修訂 |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修改,我市相關政策需進行修訂。 |
2 | 麗水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獎扶對象資格確認工作的具體規定(麗人口計生〔2006〕33號) | 修訂 | 《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修改,我市相關政策需進行修訂。 |
3 | 麗水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實行嚴厲打擊非法鑒定胎兒性別有獎舉報制度的通知(麗人口計生〔2006〕38號) | 廢止 |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以來,我市出生人口性別比均在正常值范圍內,未發現非法鑒定胎兒性別的情況。 |
4 | 關于落實《〈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農轉城”人員生育政策適用范圍的解釋》的指導意見(麗人口計生〔2009〕8號) | 廢止 | 2016年戶籍制度改革后,沒有農業與非農戶籍之分,生育政策調整后城鄉生育政策一致。 |
5 | 麗水市人口計生委 麗水市衛生局 麗水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麗水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終止中期以上妊娠引產手術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麗人口計生〔2012〕0045號) | 廢止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已于2021年9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7號廢止。 |
四、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關于施行時間,為保障政策有效執行,不符合上位法規定或不適應當前社會發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廢止,該文件因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于行政規范性文件執行,因此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凡公布廢止的文件,自《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解讀機關:麗水市衛生健康委
聯系處室:體改法規處
咨詢電話:0578-209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