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2-40217 | 文號 | 麗衛〔2022〕148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2-11-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7-2022-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科技局,市直醫療衛生健康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麗水市醫學類重點學科建設,提高我市醫療衛生事業的醫療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麗水市衛生健康委會同市科技局制定了《麗水市醫學類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2022年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 ? ? ? ? ? ? ? ? ? ?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麗水市科學技術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11月23日
麗水市醫學類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2022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醫學類重點學科建設,提高科學管理水平,根據麗水市國家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總體要求,助力打造浙西南區域醫療高地和縣級強院,提升我市醫療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結合麗水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麗水市重點學科(醫學)(以下簡稱重點學科),是指在人才、技術、科研及基礎條件等諸多方面具有顯著優勢,通過學科建設能夠解決本區域科技問題,有利于推動我市衛生健康事業協調發展的各類專業學科,包括重點學科、重點扶持學科和縣域龍頭學科,并設創新學科(青年扶持學科)。
(一)重點學科是指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和發展規模,具備較好的科研基礎和人才梯隊,在我市學科發展中具有顯著競爭優勢,對我市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能夠持續發揮支撐作用的學科。
(二)重點扶持學科是指根據我市醫學科技發展情況,旨在重點培育學科特色鮮明、前景較好,學科人員結構合理,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礎和臨床技術優勢的醫學學科。
(三)縣域龍頭學科是指初具規模,學科或部分主要臨床技術指標處于縣(市、區)域內領先水平的醫學學科。
(四)創新學科是根據醫學科技發展趨勢,旨在重點培育我市起步相對較晚、發展相對薄弱,但學科特色鮮明、前景較好,具有一定優勢的學科。創新學科一般是交叉學科、邊緣學科、前沿學科、新興學科,并未曾納入過市級重點學科建設計劃。其中,青年扶持學科是指團隊以青年人才為主、學科發展方向明確、學術和臨床上具有一定成果的學科,設置該學科旨在鼓勵青年人才積極參與科研創新,發展學科建設。
第三條?重點學科項目由麗水市衛生健康委、麗水市科技局根據“自愿申報、擇優選擇?、合理布局、寧缺毋濫”的原則組織評審確認。
第二章?申報范圍及條件
第四條?重點學科的申報評審為三年一個周期,其中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類學科占比至少20%。原則上重點學科不超過15個、重點扶持學科不超過20個,縣域龍頭學科不超過30個,創新學科不超過10個(其中青年扶持學科不少于70%)。
第五條?縣域龍頭學科的申報范圍為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其他重點學科的申報范圍為全市各級各類醫院及衛生單位。已列入各類省級醫學(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計劃的支撐學科、創新學科、省市共建學科和已授牌的省級醫學(中醫藥)重點(扶植)學科按照省級相關規定執行,不再申報市級重點學科,以上各類省級學科命名有效期滿的可以申報市級重點學科。上一周期醫學重點學科建設成效不明顯、目標和任務完成率低于簽訂合同的80%的學科不得申報。
第六條?申報基本條件:
(一)學科帶頭人及成員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恪守學術道德和職業道德,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創新精神,身心健康,無失信行為記錄,無科研誠信不良記錄。
(二)所申報學科符合現代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學科以及公共衛生發展的總體趨勢,診療技術、科研水平處于市內領先或省內先進水平。
(三)所申報學科必須為國家標準學科分類和代碼的醫學二級或三級學科(創新學科除外)。
(四)具備開展本學科新技術和科學研究的基礎,具有用于學科建設的較為先進、完備的醫療設施條件。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學科必須充分體現中醫藥特色和優勢,須有中醫住院床位和一定比例的中醫治療率,團隊人員中醫類別醫師占比不得低于40%。
(五)學科帶頭人需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3年及以上副高專業技術職稱,且3年內未達退休年齡(專技二級、省級及以上名中醫可適當放寬),從事專業與申報學科相符,在市內外有一定的知名度;學科團隊成員結構合理,整體素質較好;其中青年扶持學科要求帶頭人年齡≤45周歲,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職稱要求副高及以上,團隊所有成員中年齡≤45周歲占比至少60%。
(六)學科團隊具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和醫德醫風,具有較高群眾信譽和社會影響力;近3年來未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醫療事故、醫療損害事件和不良行醫記錄。
第三章?申報程序和評審
第七條?市衛生健康委根據年度學科建設工作總體安排,發布申報通知。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根據申報要求,認真組織好本地區、本單位的重點學科申報工作。
第八條?重點學科申報采取“自主申請、分級審核、統一受理”的要求進行。各申報學科按要求填寫申報書,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報當地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并擇優遴選后,統一上報市衛生健康委。
第九條?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評審組,按照重點學科標準,對申報學科進行綜合論證和評審,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并提出推薦意見。在專家推薦意見基礎上,市重點學科建設管理領導小組按照重點學科數量和同類型唯一的原則確定重點學科,并由市衛生健康委和市科技局聯合發文公布。
第十條?重點學科確認后,需簽訂重點學科三年建設合同書,明確建設目標和任務。合同書簽訂建設目標和任務完成率低于80%的將取消下一輪申報資格。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遵循統一要求、分級負責、共同建設的原則,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學科建設計劃的總體規劃、監督和宏觀管理。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本轄區學科建設的實施和管理。重點學科項目單位負責本單位重點學科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條?重點學科實行全程動態管理,三年周期結束后,需要根據申報條件重新申報確認。
第十三條 每個學科只能有一名學科帶頭人,至少有兩名后備學科帶頭人。
第十四條?除下列情形外,學科帶頭人、后備學科帶頭人一經確定,不再變更:
(一)學科帶頭人、后備學科帶頭人已調離、退休或離職;
(二)學科帶頭人、后備學科帶頭人因身體原因或其它原因難以完成學科建設管理工作并已持續半年以上;
(三)學科帶頭人、后備學科帶頭人因工作不力,學科建設成效甚微,已不能勝任帶頭人工作。
第十五條?出現上一條規定情形時,學科所在單位應在30天內報當地衛生健康局初核后報市衛生健康委,并同時提交后續學科帶頭人、后備學科帶頭人選拔方案。市衛生健康委審核同意后予以發文變更。
第十六條?學科建設實行年度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建設單位應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衛生健康委提交當年建設計劃執行情況總結。對當年計劃任務沒有完成的,要書面作出說明,對學科建設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應及時報告。
第五章??經費管理
第十七條?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和市本級民營醫院重點學科補助經費按照《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麗委人辦〔2021〕2 號)和《麗水市本級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麗財社〔2016〕355 號)執行。對評為市級重點學科、重點扶持學科及創新學科的,所在單位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各縣(市、區)醫療衛生單位承建的重點學科經費可參照執行。積極鼓勵學科所在單位多渠道籌措經費。
第十八條?重點學科經費的管理程序,要嚴格執行預算、核算、決算和具體使用的規定,保證科研經費使用的合理性、管理的科學性和產出的效益性。
第十九條?重點學科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專項核算。資金使用遵循“突出重點、保證必需、合理有效”的原則,主要用于重點學科的人才培養、科教經費的補充、學術活動、相關設備添置等。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對在重點學科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者,對在國內、省內處于領先的醫學重點學科帶頭人及有關人員,所在單位應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重點學科評審標準另行制訂。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原《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麗水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麗水市重點學科(醫學)建設管理辦法(2019年版)〉的通知》(麗衛〔2019〕8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