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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政府同意,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于12月1日聯合印發《關于2022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麗人社〔2022〕113號),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2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55元。此次調整直接惠及全市33.3萬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2022年7月以來增發基礎養老金(每人180元)將在12月底前足額發放到位,全市增發待遇近6000萬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來,我市已第9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2009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升至255元,2020年來實現“三年連漲”,三年累計增加90元,增幅達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