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內相關處室、市醫保中心:
2022年我局共收到兩會建議提案共2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7件(其中主辦7件);政協提案22件(其中主辦8件、會辦14件)。為做好今年兩會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根據《關于落實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一把手責任制”的通知》《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規則》《麗水市政協提案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1.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建議和提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一項重要權利,是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一個重要形式。辦理兩會建議提案是我們的一項重要政治工作,是義不容辭的職責。要把建議提案的辦理與局中心工作有效結合,把建議提案作為提升全局工作水平的重要載體。
2.成立局2022年度兩會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各承辦處室負責人為成員,每件建議、提案由分管局長、處長、經辦人等組成承辦組。副組長負責對所分管處室的辦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協調;各成員負責抓好落實,認真制定辦理工作計劃,明確責任人,按規定要求辦好每一件建議、提案。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建議提案辦理綜合協調、網上回復和辦結。承辦處室負責正式答復發文、寄送答復文件等工作。嚴格落實單位“一把手”領辦建議提案制度,制訂“一把手”領辦建議提案工作方案,明確辦理工作目標、措施要求、時間進度等。“一把手”領辦的建議提案由承辦處室負責制定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報市委辦和市府辦備案,同時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代表選任工委、市政協提案委。
3.配合上要更加密切。由我局主辦的建議、提案,各承辦處室應主動與協辦單位聯系、協商;由我局會辦的建議、提案,各承辦處室要積極配合主辦單位,及時提出會辦意見;對于局內涉及多個處室承辦的主辦或會辦件,處室之間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辦理任務,排最前面的處室為主要承辦處室,答復稿由該處室負責提交給直屬機關黨委。
二、加強溝通,提高質量
1.辦理建議、提案的過程,是直面熱點難點問題、拓寬工作思路、落實相關舉措的過程。對于馬上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地予以解決答復。對需要列入計劃解決的問題,要明確分步解決的目標,有具體舉措,分步解決好問題。對前瞻性比較強且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認真與代表、委員溝通,積極采納建議、提案的合理成分,并耐心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2.要采取走訪、調研、座談或網上交流、網絡會商以及電話、郵件、傳真等各種形式,聽取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形成互動、高效、閉環的辦理機制。
3.各承辦處室對所辦建議、提案答復件要做到態度明確,內容完整,條理清楚,文字精練。切忌答非所問、避重就輕、敷衍應付。在建議、提案辦理答復前,必須征求領銜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意見,經其同意后,按照規定格式行文,逐件答復,答復意見直接寄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于聯名提出的建議或提案,應當將答復意見分別寄送每位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
根據解決問題的程度,分別用“A”“B”“C”標出辦理結果。即: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部分解決或正在解決或已列入計劃解決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受條件限制留作參考或不可行的,用“C”標明。
三、限時完成,規范流程
1.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會辦件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會辦工作,將辦理意見送主辦單位,并完成網上辦理系統的材料錄入。主辦件要9月10日前完成辦理、反饋和系統錄入工作。
因特殊情況在規定時限內難以完成的,代表建議辦理單位應提前向市人大常委會代表選任工委提出延期申請,并向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提交備案;政協提案辦理單位應提前向市政協提案委提出延期申請,并向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提交備案。經同意后可適當延期,主辦件不得超過3個月,會辦件不得超過1個月。重點建議、重點提案的辦理可適當延長,但應在六個月內完成辦理工作。
2.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會辦件,會辦答復件由承辦處室起草,送分管領導審核并簽字后,交由直屬機關黨委統一上網答復主辦單位。
3.主辦答復意見應按辦理結果,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分類標識(A或B或C),由承辦處室送分管領導審核后按有關規定統一格式行文,并將正式文件分寄給代表、委員及有關部門。
重點建議、提案,根據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辦理。
附件:1.人大建議交辦目錄
2.政協提案交辦目錄
3.麗水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求意見表
4.麗水市政協提案辦理反饋單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