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2-38267 | 文號 | 麗政辦發〔2022〕42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府辦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1-2022-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體制機制改革意見,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發揮保險在防災減災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銀保監局關于公布巨災保險試點地區的通知》,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背景意義
麗水位于浙江省西南山區,自然災害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大。據統計,全市97.8%的區域處于地質災害易發區,流域面積大于5平方公里的小流域973條。強降雨局地性突出、突發性明顯、短時雨量強、暴雨范圍廣、累積雨量大,每次降雨過程各地之間的降雨量差異大,災害發生潛在風險大。主要的災害類型有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類,地質災害呈現點多、分布面廣、危害程度大、隱蔽性強等特點。
開展巨災保險,是政府利用現代金融手段,通過保險機制預防和分散自然災害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負面效應的風險,盡快恢復災后社會秩序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因地制宜開展巨災保險工作,用市場化手段完善社會治理方式,充分發揮保險在風險管理、輔助災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為我市防范災害風險、保障改進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持。
二、項目實施期限
麗水市已被列入第一批省級支持巨災保險試點地區,本項目實施期限為2022年至2024年,共3個年度,項目實施期限內逐年簽訂保險合同。
三、承保機構及保費安排
(一)承保機構。
麗水市巨災保險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承保機構,承保機構可以是單獨的保險機構或保險聯合體。確定承保機構后,由投保人與承保機構或首席承保機構簽訂保險合同。
(二)保費安排。
保險期限為3年,保費一年一付,在三年試點期內,保費由縣(市、區)財政按事權及財政體制分別承擔,省級補助按保費承擔同比例下達。
(三)投保方式。
各縣(市、區)政府、麗水開發區管委會委托有關單位統一進行招投標。
四、評價總結
麗水市人民政府成立麗水市巨災保險專項工作專班,專班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麗水銀保監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設局、市金融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門組成,專班由麗水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與承保機構開展項目承保、理賠、服務等工作,其他各相關工作由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具體指導和對接。
麗水市應急管理局應根據承保機構提供的履約報告材料和各地實際執行情況,在項目實施期限中期和后期,對麗水巨災保險方案的資金績效及承保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為下一個承保周期承保公司的選擇提供參考依據,并通過試行探索和積累經驗,逐步制訂并完善一套適合麗水巨災保險的實施細則,逐步形成可借鑒、可復制的麗水市巨災保險“山區樣板”。
五、保障范圍和責任
麗水市巨災保險聚焦巨災風險相對集中、民生關注度高的致災因子,重點關注人員傷亡、家庭財產和應急費用損失保障,并兼顧重要基礎設施損失保障,具體分為人身傷亡賠償、財產損失賠償和應急響應費用損失補償三部分,內容如下:
(一)人身傷亡賠償。
1.保險范圍(觸發條件)。
因臺風、洪水、龍卷風、暴風、雷擊、暴雨、暴雪、森林火災自然災害及其引起的洪澇、泥石流、滑坡、崩塌、觸電等次生或衍生災害造成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人員(包括常住人員及臨時來我市出差、旅游、務工的流動人員、參與救援人員)的人身傷亡損失。
2.保障金額。
序號 | 項目 | 金額(萬元) |
1 | 累計賠付限額 | 10000 |
2 | 每次事故賠付限額 | 3000 |
3 | 每次事故每人傷亡賠付限額 | 20 |
傷殘等級按照《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設定的十級傷殘等級標準予以賠付。 | ||
3.賠付程序。
保障對象或其近親屬可以委托當地村(社區)或鄉鎮(街道)向承保機構報案,也可直接向承保機構報案,需提供受害人因自然災害導致人身傷亡的死亡證明或傷殘等級證明。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應當對因自然災害及其引起次生或衍生災害的基本事實做出證明,承保機構核實后支付賠付款,對于資料齊全無爭議的案件在48小時內支付賠付款。
(二)財產損失賠償。
該部分主要分為居民房屋財產損失和公路財產損失兩部分內容,具體如下:
1.居民房屋財產損失部分。
(1)保險責任(觸發條件)。
①保險責任。因臺風、洪水、龍卷風、暴風、雷擊、暴雨、暴雪、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及其引起的洪澇、泥石流、滑坡、崩塌等次生或衍生災害,導致麗水市行政區域內生活居住房屋倒塌形成的房屋財產損失。
②觸發條件。在項目實施期限內,由于標的房屋遭受保險責任的損失,造成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保險人負責賠付:
a.房屋兩面以上(含)墻壁都存在1/2以上面積倒塌的;
b.1/2以上(含)房屋屋頂坍塌的;
c.1/2以上(含)樓板坍塌的;
d.房屋主體結構瀕于崩潰、倒毀,或因洪澇浸泡造成墻體嚴重損毀,難以修復的;
e.墻基嚴重沖毀,或無顯性損毀,經住建部門鑒定應當整體拆除重建的。
(2)保障金額。
序號 | 項目 | 金額(萬元) |
1 | 累計事故賠付限額 | 6500 |
2 | 每次事故賠付限額 | 1000 |
3 | 居民住房:每戶房屋賠付限額 | 1.5 |
(3)賠付程序。
保障對象可以委托當地村(社區)或鄉鎮(街道)向承保機構報案,也可直接向承保機構報案,當地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應當對因自然災害及其引起次生或衍生災害,導致本轄區保障對象的生活居住房屋倒塌基本事實作出證明,承保機構核實后支付賠付款,對于資料齊全且無爭議的案件在48小時內支付賠付款。
2.公路財產損失部分。
(1)保障范圍。
麗水市各縣(市、區)列入交通運輸廳農村公路年報數據庫內的縣道、鄉道、村道、專用道。
????(2)賠付標準。
????公路財產因暴雨、洪水、暴風、龍卷風、冰雹、臺風、突發性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現象及其他非人為所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發生災毀情況進行賠付。
????(3)理賠程序。
????事發地政府相關部門報案,經由承保機構理賠查勘后,按照現行公路規范標準制訂修復方案支付賠付款。
(三)應急響應費用損失補償部分。
1.保險責任(觸發條件)。
當任一縣(市、區)、麗水開發區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啟動Ⅳ級以上防汛防臺應急響應時,在救災響應過程中產生的需征用人員、物資、場地,以及救援隊伍響應期間救援人員的備勤等應急救援費用、救災安置費用(轉移安置人員不含建筑及工業企業負責轉移的雇員)。
2.保障金額。
響應級別 | 項目 | 每次事故賠付限額 | 累計賠付限額 |
Ⅰ級響應 | 應急救援費用 | 每天賠付限額8萬元 最高賠付4天 | 1000萬元 |
救災安置費用 | 每人每天50元 最多賠付4天 | ||
Ⅱ級響應 | 應急救援費用 | 每天賠付限額6萬元 最高賠付4天 | |
救災安置費用 | 每人每天50元 最多賠付4天 | ||
Ⅲ級響應 | 應急救援費用 | 每天賠付限額5萬元 最高賠付5天 | |
救災安置費用 | 每人每天50元 最高賠付5天 | ||
Ⅳ級響應 | 應急救援費用 | 每天賠付限額2萬元 最高賠付5天 | |
救災安置費用 | 每人每天50元 最高賠付5天 | ||
賠付等級:如遇響應等級提高或降低,賠付根據實際響應天數分段累計。 | |||
3.賠付程序。
縣(市、區)、麗水開發區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提供應急響應文件,承保機構核實后支付賠付款,對于資料齊全且無爭議的案件在48小時內支付賠付款。
六、理賠服務舉措
承保機構應建立專項理賠服務團隊,儲備專業人才,強化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服務水平,提供365天24小時全天候理賠服務,簡化優化理賠流程,完善查勘理賠工作機制,提供優質高效理賠服務。接到報案后,承保機構應立即啟動巨災保險查勘定損理賠工作,及時與主管部門、受災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加強聯系,按照監管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做好損失查勘、資料收集、對象公示和賠款支付等各項理賠服務。
七、風險減量服務
麗水市巨災保險風險減量服務工作,是以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意見為指引,根據全省巨災保險試點工作要求,圍繞“培育麗水市防災減災典型示范鄉鎮”工作,開展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宣傳教育、救災演練、物資儲備和應急人力支持等方面服務,逐步形成“應急管理+保險服務”的風險減量管理體系。
每年據實列支年度總保費的5%,作為麗水市巨災保險的風險減量服務費用。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巨災保險風險減量服務工作,在推廣的基礎上選取一個風險減量服務工作試點鄉鎮,試點鄉鎮要充分挖掘整合現有各類資源,積極推動制度協同互補,充分發揮當地機構合力,指導承保機構加強與政府減災救災工作的配合,并以經驗推廣、現場展示等形式,對風險減量服務工作成果進行展示,評選麗水市巨災保險風險減量服務試點工作優秀鄉鎮,打造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山區特色模板”。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壓實責任。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是發揮保險在防災減災中重要作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使巨災保險制度成為我市防范災害風險、保障改進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同富裕的有力支撐,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落實責任,抓好組織實施。
(二)強化組織,做好對接。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內容涉及承保、理賠、風險減量服務三方面內容,范圍覆蓋廣、內容多,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應在麗水市巨災保險專項工作專班指導下,緊密協同、互相配合,并與承保機構做好工作對接。麗水市巨災保險專項工作專班要指定專人加強上下溝通和橫向協調,做好各項工作的調協對接。
(三)有序實施,務求實效。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實施期限較長,并且承保、服務內容涉及多方面,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制定工作計劃,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各項工作,健全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麗水市巨災保險工作落到實處。
(四)積極探索,創新完善。各縣(市、區)政府應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區域性巨災保險項目作為麗水市巨災保險項目的補充和完善。區域性巨災保險項目可采取個人承擔、村或者社區集體經濟補助、社會募集等多元方式籌措巨災保險保費,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并組織開展。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