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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好《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3月29日,麗水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印發《〈麗水市區落實住有宜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政策意見〉相關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關于購買商品住房給予交易稅費留存地方部分60%補貼時間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1.市區范圍內取得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且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含起止日,下同);
2.市區范圍內成交的二手住房且完稅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
其他執行麗房產健康發展辦〔2022〕15號、17號。
(二)關于青年人群安居購房補貼:
1.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18至35周歲的青年人在市區購買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按套給予住宅產權面積(不含車位、柴火間等附屬用房)對應購房款1.5%的安居購房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2.青年人年齡標準為1987年3月28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青年人不受戶籍限制。
3.所購住房產權應為申請人個人或家庭成員所有,產權人已婚的,共有產權人應為產權人家庭成員,家庭成員范圍為青年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三)關于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
1.自政策發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國家二孩及三孩生育政策且戶籍地為麗水市的家庭,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相應購房補貼,不受是否唯一住房限制。二孩家庭給予一次性5萬元/套的購房補貼,三孩家庭給予一次性10萬元/套購房補貼。
2.申請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需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夫妻雙方或一方具有麗水市戶籍,且其子女也需具有本市戶籍(因當兵、上大學戶口遷出的除外),申報時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戶口遷移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等相關材料。
3.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購房人家庭已生育或收養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并計算),且最小的子女未滿18周歲。
二、補貼條件
1.以上補貼市區含巖泉街道、紫金街道、白云街道、萬象街道、聯城街道所轄范圍。
2.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屋用途為住宅,不包含安置房。購買二手房不享受青年購房補貼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
3.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受理時間為準。
4.政策實施期間,同一個家庭成員同一種補貼只能享受一次。
三、辦理程序
1.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房者,在政策實施期間每年3月、7月申請辦理(具體受理時間、方式另行通知),提交《購房補貼申請表》、購房者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申請人應于通知規定期限內提交補貼申請,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補貼申領資格。
2.稅費補貼流程參照麗房產健康發展辦〔2022〕15號。青年購房補貼、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受理、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市建設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安排到市建設局,由市建設局按照購房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四、其他事項
1.嚴禁通過變更、撤銷網簽合同套取購房補貼。政策實施前已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的,變更、撤銷網簽后該房屋及購房者均不再享受購房補貼。享受補貼后撤銷合同備案的需退回購房補貼,拒不退回的,不予辦理備案撤銷申請。
2.申請人需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對經證實屬于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取消享受補貼資格,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嚴肅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配合購房者變更、撤銷網簽合同、撤銷合同備案騙取購房補貼行為的,要依法追回購房補貼,暫停企業網簽權限,公開通報。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嚴肅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本細則由市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