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19H/2023-42665 | 文號 | 麗發改價格〔2023〕204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成文日期 | 2023-07-2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2-2023-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麗水吉時雨中學:
你校《關于吉時雨中學高中辦學收費標準的請示》(麗吉中學〔2023〕1號)收悉。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浙江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浙發改價格〔2020〕18號)、《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14〕58號)、《麗水市發改委?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麗水市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麗發改費管〔2015〕18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學費基準價(試行)為11700元/生?學期,住宿費基準價為700元/生?學期;學校可按不高于基準價50%的幅度內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學費首次上浮幅度不得高于基準價30%。
二、本批復自2023年9月1日起試行二年,期滿后將依據麗水吉時雨中學教育成本監審情況重新核定教育收費基準價標準。其他未盡事項按《浙江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浙發改價格〔2020〕18號)、《麗水市發改委、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麗水市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麗發改費管〔2015〕189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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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關于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事項
批復的函》政策解讀
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麗水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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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事項批復的函》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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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浙江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浙發改價格〔2020〕18號)、《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14〕58號)、《麗水市發改委?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麗水市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麗發改費管〔2015〕189號)等有關規定,經公開征求意見及集體審議,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麗水市教育局出臺了《市發改委 市教育局關于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事項批復的函》(麗發改價格〔2023〕204號)。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適應新時代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需求,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積極性,提高辦學質量,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內容
麗水吉時雨中學高中階段民辦教育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學費基準價(試行)為11700元/生.學期,住宿費基準價為700元/生.學期;學校可按不高于基準價50%的幅度內自主確定收費標準,學費首次上浮幅度不得高于基準價30%。
三、執行時間
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試行二年。
四、解讀單位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207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