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3-42751 | 文號 | 麗衛〔2023〕111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7-2023-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教育局,麗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麗水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十條措施》(麗委辦發〔2022〕29號),特制定《麗水市普惠性托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申報資金補助認定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麗水市財政局? ? ? ? ? ? ? ?麗水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麗水市普惠性托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為滿足廣大家庭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進一步促進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麗委辦發〔2022〕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對象
(一)托育機構。
凡符合我市托育機構建設發展布局規劃,由企業、社會組織或者個人等社會力量利用非財政性經費舉辦,機構注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場所均設在我市區域范圍內,辦托規范、安全的普惠性托育機構。且承諾最高收費標準為:全日托年收費不高于所在縣(市、區)當地全體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劃定);半日托收費標準不超過全日托的60%(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劃定);托育費可以按學期或按月收取。
(二)幼兒園托班。
普惠性(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辦托班的,年收費不高于所在縣(市、區)當地全體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具體標準由各地自行劃定)。
二、補助方式
(一)托育機構。
經縣級衛生健康局備案并認定(具體見《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申報資金補助認定辦法(試行)》的普惠性托育機構,在每年10月底前向備案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提出補助申請。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應每月收集托育機構實際收托人數,并適時對托育機構每月上報的人數進行核定;每年11月底前審核匯總相關補助經費申請,向當地財政局提出預算申請;各地財政局下達年度部門預算后一個月內,各地衛生健康局應將補助資金撥付至相應托育機構。
(二)幼兒園托班。
符合條件并在浙有善育系統備案的普惠性(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每年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補助申請。各縣(市、區)教育局每年11月底前審核匯總相關補助經費申請,向當地財政局提出預算申請。各地財政局下達年度部門預算后,各地教育局應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至相應幼兒園。
公辦幼兒園相關經費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按地方財政有關規定上報申請。
三、補助標準
(一)托育機構。
對2023年1月1日后經相關部門驗收達標并經縣級衛生健康局備案后投入運營的新增普惠性托育機構每個托位給予2000元一次性建設補助。對普惠性托育機構根據實際收托數(不超過機構最高核定托位數),按托大班、混合班200元/人/月,托小班300元/人/月、乳兒班500元/人/月給予普惠托位運營補助。
(二)幼兒園托班。
普惠性(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托班,按每托位實際建設(改造)費用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進行一次性補助,財政補助資金不高于當年度增班實際投入資金額,實際招收入托的按200元/人/月給予普惠托位運營補助。該補助標準與當地已有補助標準按“就高”原則享受。
公辦幼兒園托班的補助標準按生均公用經費補助。
(三)其他事項。
利用同一場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補助。
1.已享受過補助的托位;
2.已享受過幼兒園有關建設補助的學位改建;
3.因舉辦主體變更等原因重新備案的;
4.已享受中央財政普惠托育建設項目補助的。
四、資金來源
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財政承擔(其中蓮都區南明山街道由市財政承擔)。
五、有關要求
(一)經認定的普惠性托育機構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承諾約定的普惠價格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2年,在承諾期內自愿退出普惠性或停止辦托的,其中未達1年的退回全部財政補助,1年以上未達2年的退回50%的財政補助。
(二)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有下列行為的,各地衛生健康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資格,追回補助資金,構成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1.未按照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改正違規行為的;
2.未按照本管理辦法規定收取費用的;
3.違規組織嬰幼兒參加商業性活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套取、挪用財政補助資金的;
5.弄虛作假、騙取資格的;
6.出現安全、衛生等責任事故,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
7.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三)普惠性托育機構的補助資金監督管理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幼兒園托班的補助資金監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本辦法從2023年8月25日起實施。
附件:1.麗水市普惠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建設項目資金補助申請表
? ? ? ? ? ?2.麗水市普惠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日常運營?資金補助申請表
附件1
麗水市普惠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建設項目資金補助申請表
填報單位(蓋章): | 填表時間:????年 ?月 ?日 | ||||
機構名稱 | 負責人 | ||||
機構地址 | 聯系電話 | ||||
建設性質 | 房屋產權情況 (1.自有土地或房屋; 2.租賃房屋;3.其他) | 占地面積/人均面積(M2) | |||
建筑面積 (M2) | 室外面積獨有 (M2) | 室外面積共享 (M2) | |||
職工總人數 | 備案托班數 | 新增托位數 | |||
備案時間 | 總投資金額 (萬元) | 申請補助金額 (萬元) | |||
托育機構 基本情況 | 承諾人(簽字): | ||||
縣(市、區)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 位 蓋 章 : 年 ???月 ???日 | ||||
注:1.申請時請隨附裝修合同、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佐證材料。
? ? ? ?2.托育機構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幼兒園托班向教育局計財部門申請。
附件2
麗水市普惠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日常運營資金補助申請表
填報單位(蓋章): | 填表時間:????年 ?月 ?日 | |||||||||||
托育機構名稱 | 占地面積 (M2) | 建筑面積 (M2) | ||||||||||
室外面積獨有 (M2) | 室外面積共享 (M2) | 職工總人數 | ||||||||||
備案托班數 | 備案托位數 | 上一年度考核 得分 | ||||||||||
1-12月每月 實際入托人數 | 1 | |||||||||||
申請補助金額 (萬元) | ||||||||||||
縣(市、區)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 位 蓋 章 : 年 ???月 ???日 | |||||||||||
注:1.申請時請隨附3歲以下入托嬰幼兒名單等相關佐證材料。
? ? ? ?2.托育機構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幼兒園托班向教育局計財部門申請。
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申報資金補助認定辦法(試行)
為促進我市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進一步滿足廣大家庭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19〕5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64號)、《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辦發〔2020〕60號)、《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麗委辦發〔2022〕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申報對象
(一)托育機構。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并完成注冊、備案的托育機構,可向備案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申報認定普惠性托育機構。
1.證照齊全、有效,當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無違法行為等相關記錄;
2.同意與當地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簽訂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收費行為規范,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無亂收費現象;
3.財務管理規范獨立核算、制度健全、運轉良好,能保障托育活動正常開展;
4.各類從業人員符合崗位任職要求并簽訂合同,依法保障從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5.按照《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分細則》自評得分達到90分及以上。
(二)幼兒園托班。
由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條件的幼兒園。
二、申報材料
(一)普惠性托育機構需提供:
1.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申報書;
2.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崗證)、工作人員健康證等原件和復印件;
3.繳納社保憑證、托育機構對公賬戶證明、托育機構收費憑證和財務審計報告等;
4.托育機構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等常規工作相關資料。
(二)幼兒園托班需提供:
1.普惠性幼兒園托班申報書;
2.從業人員(教師、保育員等)資格證(上崗證)、健康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明細表;
3.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文件。
三、審核
(一)托育機構。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對申報普惠性托育機構的托育機構進行審核,并牽頭組織對托育機構的建設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機構托位數根據機構實際建設情況與《浙江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浙江省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浙江省托育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9〕64號)進行核定。
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名單在當地政府信息公開網和提出申請的托育機構內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發文認定為普惠性托育機構,并向社會公布。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依據《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分細則》,組織開展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定工作并對轄區內所有普惠性托育機構實行動態管理。普惠性托育機構由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每年組織認定。
(二)幼兒園辦托班。
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每年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并在浙有善育系統進行申報,經教育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共同審核后予以認定。
四、其他事項說明
幼兒園辦托班的申報書和承諾書統一按附件1和附件3填報。
本辦法從2023年8月25日起實施。
附件:1.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申報書
? ? ? ? ? ?2.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分細則
? ? ? ? ? ?3.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
附件1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申報書
_________:
本機構已完成托育機構注冊、備案,按照《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分細則》自評得分達到??????分,根據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的認定程序,符合相關要求,特向您單位申報認定普惠性托育機構。
申報單位名稱:
申報單位地址:
申報單位電話:
申報單位(簽章):
年????月 ???日
附件2
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評分細則
? ? ? ? ? ? ? ?機構名稱(蓋章):????????????????????????????????????????????????????????????評分時間:??????年????月????日
指 ?標 | 分值 | 評 ?分 ?方 ?法 | 評分情況 | 得分 |
一、登記備案 | 5 | 1.在登記機關注冊,在衛生健康局備案,且公示法人登記證明及托育機構備案回執(包含班型和托位數等)得3分。 2.發生變更事項時,及時向原備案部門辦理變更備案得2分。 | ||
二、收托管理 | 17 | 1.招收嬰幼兒年齡在3歲以下(當年9月1日不具備滿三周歲入幼兒園條件的托幼銜接的嬰幼兒除外)得3分。 2.入托人數和年齡不超過機構備案編班類型和托位數得3分。 3.留存相關嬰幼兒及其監護人身份證明材料得1分。 4.將機構基本信息及日常托育服務情況及時錄入省嬰幼兒智慧托育平臺得4分。 5.新生入園有入園體檢(或有近半年在轄區兒保的健康檢查)得2分。 6.缺勤進行登記并追蹤原因得2分。 7.建立并實施家長聯系制度得2分。 | ||
三、保育管理 | 15 | 1.規范開展晨午檢和全日健康觀察得4分。 2.科學制定食譜,提供健康、營養和安全的膳食得3分。 3.周計劃及一日生活活動安排科學合理,保證嬰幼兒每日戶外活動不少于2小時(特殊天氣酌情調整)得3分。 4.以游戲為主要活動形式,無安排不適宜活動(如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或與中國核心價值觀不相符合的活動)得2分。 5.建立照護服務日常記錄和反饋制度得3分。 6.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保育行為(如存在虐待、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對機構實行一票否決。 | ||
四、安全管理 | 15 | 1.建立健全托育機構安全保障機制,落實人防、技防和物防等基本建設要求,報警系統24小時設防,活動區域、生活區域監控全覆蓋并按家庭要求開放,視頻資料保存不少于90天得3分。 2.工作人員掌握急救基本技能,了解避險逃生的基本方法得3分。 3.場地設施和室內布置不存在各類安全隱患得5分。 4.不存在對外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的行為和可能性得2分。 5.提供食品的機構將食品留樣48小時得2分。 6.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過期一個扣2分。 7.發生機構安全(含食品衛生安全)責任事故,每一起扣4分;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每一起扣4分;未按規定報告的,每一起扣8分,直至本大項扣完。 | ||
五、人員管理 | 17 | 1.從業人員不存在未取得健康證明以及其他不適宜從事托育服務行業的情況得2分。 2.每年均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并持健康證上崗得3分。 3.配備專(兼)職保健員得2分。 4.保育人員與嬰幼兒數的比例不低于乳兒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混合班1:6得3分。 5.從業人員接受過上崗培訓,進行職后培訓得3分。 6.對從業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得2分。 7.規范辦理社會保險及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得2分。 | ||
六、管理制度 | 5 | 制度健全,有健康檢查制度、衛生與消毒制度、安全責任制、傳染病預防與管理制度、嬰幼兒接送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環境安全檢查制度、用藥管理制度、信息保護制度、報告制度、應急預案、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得5分。每缺一項扣1分,直至本大項扣完。 | ||
七、傳染病防控 | 8 | 1.消毒場所、頻次、消毒劑使用科學、準確得2分。 2.全區域設施(包括保健室、活動室、睡眠區、用餐區、衛生間、游戲區等)消毒,消毒通風制度落實到位得3分。 3.設置保健室和臨時隔離室,常用設備、器械、藥品齊全得3分。 | ||
八、場地設施 | 8 | 不符合《浙江省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要求的,視情節予以扣分,直至本大項扣完。 | ||
九、收費管理 | 6 | 1.年收費不高于當地城鄉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得2分。 2.在機構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方式得2分。 3.簽訂書面(含電子信息)合同,雙方合同對預付款繳存方式、金額、優惠措施、扣付方式、退款條件和方式、民事責任等進行約定得2分。 4.存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扣、不履行價格承諾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或查實其它違規收費的,視情節予以扣分。 | ||
十、其它工作 | 4 | 根據各類未及時完成的工作及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專項工作、專項督導、信訪投訴、會議活動、日常檢查、檔案工作等),視情節予以扣分,直至本大項扣完。 |
? ? ? ? ?負責人:???????????????????????????????????????????????評分人員:????????????????????
附件3
普惠托育服務承諾書
(模板)
XXX衛生健康局或教育局:
本機構已了解托育機構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并對提供普惠托育服務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執行托育服務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規范,建立安全制度,確保人身、食品、消防安全。按照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兒童優先的原則,建立本機構日常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服務能力,保障服務質量,確保嬰幼兒的健康成長。
2.承諾收費低于普惠收費標準(幼兒園收費按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收取),同時承諾提供同地段、同品質的托育服務。
3.在顯著位置公示法人登記證明、托育機構備案回執、收費標準、退費規則和監督電話。與家長簽署書面收托合同,明確雙方權利責任,開具發票收據。不得以虛構原價、一次性付款優惠價等誘導家長繳費。不以托育機構名義從事不正當關聯交易等損害嬰幼兒及其監護人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行為。
4.主動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5.承諾本次普惠托育服務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承諾機構(蓋章):
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關于印發《麗水市普惠性托育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麗水市普惠性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申報資金補助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