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750/2024-43611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專項資金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商務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麗水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已于2022年6月30日印發?,F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對個別條款作相應修改(《關于修改麗水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麗商務〔2022〕84號))。為做好政府文件解讀工作,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改內容
第二章第四條原內容:第四條 跨境電商發展資金支持對象及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支持對象: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區企業。
(二)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納稅、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并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
(三)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不得享受本扶持資金。
修改為“跨境電商發展資金支持對象及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支持對象:市區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企業。
(二)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納稅、財務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并按時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統計報表等相關材料。”
二、制定依據
(一)原文件中第二章第四條第一段將享受相關補貼的企業限定在麗水本地注冊企業,涉嫌構成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依據,將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作為參與本地招標投標、享受補貼和優惠政策等的必要條件,變相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
(二)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第26條,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主體,國家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懲戒措施:(六)限制享受財政資金補助等政策扶持。因此對與嚴重失信名單主體,只能進行“限制”,而不能進行“一刀切”的規定不予享受。故將第二章第四條第三段刪除。
三、內容解讀
本次修改主要針對政策適用對象予以進一步明確。其他條款不變。
(一)本辦法中享受相關補貼的企業不再限定在麗水本地注冊企業,只要在市區范圍內生產及經營并符合相應條件即可享受相關補貼。
(二)限制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受該項政策,但不再作為一票否決條件。
五、解釋單位
由麗水市商務局、麗水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聯系方式:市商務局?0578-2161130,市財政局 0578-2669257。
原文鏈接:http://www.www66thz.com/art/2023/6/26/art_1229429998_2480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