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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3325000986461759/2024-43225 | 文號 | 麗市監便箋〔2024〕161號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隊)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省相關文件及《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麗人社函〔2024〕22號)等精神,為做好2024年度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對象范圍為全市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初、中級職稱實行全國和省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報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1.獲得中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5年或聘任員級職務滿4年;
2.獲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4.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報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1.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本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實際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實際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2年;
3.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后從事專業工作須滿1年);
4.獲得博士學位。
(三)申報各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條件按省各高評委文件要求執行。
(四)擔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因工作調動或專業技術崗位發生變化,現實際從事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專業1年以上的,須轉評與現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相對應的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因工作需要,擔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兼評與現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相對應的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工程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轉(兼)評后聘任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方可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轉(兼)評前后擔任同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限可累計相加。
(五)破格申報條件。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的條件按省里規定執行。對不具備工程師資格規定的學歷(學位)或資歷條件,但在專業工作中業績和成果突出,具備下列6項條件中的3項,可以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破格申報僅限于“單破”,即破學歷或破資歷,破資歷提前時間不超過1年。
1.在省級以上刊物或省級以上專業性學術會議(編入正式出版的論文集)發表過2篇(1篇應為第1作者)以上本專業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本專業專著或譯著;或在市廳級專業刊物發表過2篇(均應為第1作者)以上本專業論文。
2.科技成果三等獎以上獲得者(縣級排名前3位或市廳級以上排名前6位)。
3.獲縣級以上政府頒發的榮譽稱號;或市廳級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本專業領域的單項先進個人或先進集體的主要負責人;或市廳級以上人才工程培養對象。
4.作為專業骨干參與縣級以上重點項目或重點攻關項目;或推廣應用新技術及技術改造與革新,項目完成后,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有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5.主持大中型企業(或項目)主要工程技術工作,有明顯經濟社會效益;或長期在生產技術開發第一線從事技術工作,解決了設計、工藝、生產、施工中技術難題,有明顯經濟社會效益;或獲市廳級及以上優秀新產品獎、優秀工程勘察獎、設計獎、優質產品獎、優質工程獎、質量管理獎等主要貢獻者;或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編寫者。
6.具有本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中專以下學歷從事專業工作20年以上。
(六)高技能人才申報條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77號)規定執行。
(七)申報對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學歷(學位)取得前后從事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申報人提供的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等材料須是任現有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取得的。
三、相關要求
(一)堅持德才兼備。把品德放在評價首位,強調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堅持客觀公正評價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
(二)年度考核要求。申報中、初級人員近3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情況需為合格及以上;高級根據省里的文件要求執行。
(三)繼續教育要求。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嚴格執行《麗水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制管理實施辦法》(麗人社〔2020〕83號)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過渡期有關要求的函》。專業技術人才每年繼續教育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學時)。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時,其符合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的年份應當與所申報職稱規定的年限要求一致,并且申報當年和前一年度連續兩年均符合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的才能申報,2019年及以前的學時都視同合格。請相關人員做好準備,以免影響申報。高級以上申報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時根據省相關高評委文件執行。
1.一般公需科目學習報名網址:麗水市人力資源綜合服務系統https://rlzy.lshrss.cn/,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未實名用戶請在安全中心先實名),考試通過后在首頁點擊“我的證書”打印即可(技術咨詢電話:2687181)。
2.質量技術基礎(含特種設備)的專業科目和行業公需根據《浙江省質量技術基礎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細則(試行)》(浙市監人〔2019〕54號)規定執行。申報人員根據《浙江省質量技術基礎專業繼續教育學時認定登記標準》,將線下學時和其他網絡平臺學時匯總填報《繼續教育學時導入模板》(附件4)(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提交市局審核認定后,統一導入“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網址:http://zjjx.rlsbt.zj.gov.cn),申報人自行下載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3.醫藥行業的專業科目和行業公需根據《浙江省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浙食藥監人〔2017〕28號)規定執行。具體要求詳見繼續教育學時說明(網址:https://mpsc.zjfda-tc.org.cn/#/tzdetail/6),繼續教育咨詢解答電話:0571-88903230、88903296。申報人員需自行將繼續教育學時佐證材料上傳到職稱申報系統的相應欄目。
(四)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根據空缺崗位數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公示。
(五)學歷認證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員,可在系統內自動提取相關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動提取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明材料。
(六)社保繳納證明。根據浙人社發〔2019〕21號文件要求,省內申報人員無需再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由系統自動獲取人力社保部門相關數據。申報人員原則上需從2024年1月起在麗水市內繳納社保,且當前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申報過程中不得更換社保繳納單位。
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進行申報(社會保險、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對于人事隸屬關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個地區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由社會保險所在單位申報。
(七)市外職稱證書要求。從外省、地(市)、中央部屬單位調入和軍隊轉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對其原取得的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需按要求辦理調入。從省外調入的,對其原取得的職稱,所在單位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后換發電子證書。從省內市外調入的,其原取得的職稱如已實現電子證書,可直接使用;沒有電子化的由所在單位報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后換發電子證書。
(八)加大山區26縣從業人員支持力度。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山區26縣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對山區26縣的申報對象實行單列評審,同等條件下給予適當傾斜。量化評價中,加大在山區 26 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的量化賦分權重。
(九)申報紀律。申報人員及其工作單位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和其他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的申報對象,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十)證書發放。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申報管理系統或至浙江政務服務網“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自行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見》(浙人社發〔2017〕117號)精神,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國有企事業人員檔案“凡評(聘)必審”。根據《麗水市國有企事業人員職稱“凡評(聘)必審”人事檔案審核辦法(試行)》(附件7)要求,國有企事業在編在崗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評審對象所在單位開展人事檔案審核,并在系統中上傳《麗水市國有企事業人員職稱“凡評(聘)必審”人事檔案信息審核登記表》。
四、申報程序
為貫徹落實省職稱改革精神,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職稱評審統一實行網上系統申報。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個人申報(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申報信息(如社保繳納證明、學歷、照片、論文、專利等)在系統中可以自動提取的,申報人員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同時,專業技術人員需每年登錄系統,及時維護個人信息,完善業績檔案庫,嚴禁上傳涉密材料。
(二)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相同,并自行注冊。具體申報辦法、審核操作辦法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員提交評審的業績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過多過雜。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績材料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系統。因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產生的不利影響由個人和推薦單位負責。
(二)送審和掃描的材料要求真實規范,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序。材料中的復印件必須內容完整、清楚,復印材料均需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對原件,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后進行掃描上傳。
(三)需報送的紙質材料包括:帶有“浙江省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平臺”水印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放入資料袋中。封面標注姓名、申報專業和所在單位。
六、申報時間
個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2日,用人單位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13日,各縣(市、區)受理點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17日。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24。各相關申報對象和單位恪守時間表,勿將材料未齊者(以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為準)納入推薦上報范圍,尤其要注意用人單位審核后須經過5個工作日公示才可提交。各受理點應根據自身工作安排適時發布本轄區申報對象報送時間節點、現場確認等相關信息,申報對象和所在單位應及時咨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報。因延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申報對象和單位自行承擔。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章涵涵,聯系電話:0578-2661015,郵箱:837220910@qq.com。紙質材料報送地址:麗水市蓮都區麗陽街689號金融大廈(市市場監管局)9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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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個人申報網上操作流程
2.用人單位網上審核操作流程
3.破格推薦審批表
4.繼續教育學時導入模板表格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政策文件
6.省高評委相關評審通知
7.麗水市國有企事業人員職稱“凡評(聘)必審”人事檔案審核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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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質量技術基礎和醫藥行業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