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5-43656 | 文號 | 麗政發〔2025〕6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25-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進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358號)、《關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民助〔2024〕106號)、《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的通知》(麗政發〔2020〕13號)、《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的批復》(浙民復〔2025〕9號),決定從2025年7月1日開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14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190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麗政發〔2024〕19號)即行廢止。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黑章)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