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財政局、民政局(寧波不發):
為支持各地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經研究并結合各地困難群眾救助需求、財力狀況等因素,現將2025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四批)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達的資金,統籌用于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含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乞討兒童的應急處置、救助幫扶、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支出)、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此項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5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48社會保障和就業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根據資金用途列報2025年“2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級下相關項級支出預算科目。
二、此項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地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
三、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各地對照《浙江省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詳見附件2,均為各地共性指標),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強化結果應用,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四、各地財政、民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根據直達資金管理要求進行撥付和發放,按規定范圍使用,加快執行進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四批)分配表
? ? ? 2.浙江省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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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民政廳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