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
經研究,現將2025年中央財政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下達給你們(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用于對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的補助,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5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各市、縣(市)收入列“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列報“2101301城鄉醫療救助”支出預算科目。
二、此次下達的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
三、各地財政和醫保部門要科學測算醫療救助資金需求,結合上級財政補助資金下達情況,合理安排本級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
四、請你們按照預算工作要求,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分解下達等相關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等要求,請各市、縣(市)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區域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資金監督,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5年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分配表
? ? ? 2.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部分)預算區域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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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