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民政局,南明山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等法規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規范和加強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公示內容
(一)社會救助政策。內容包括:辦理條件、申請方式、申請材料、辦理地點、救助方式、救助標準等(見附件1)。
(二)救助對象信息。內容包括:低保、低邊、特困對象的姓名、保障人數、救助類型、救助金額等。臨時救助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救助金額等。
(三)動態管理信息。內容包括:社會救助對象擬批準信息和特困救助供養擬終止信息等。
(四)監督舉報電話。
二、公開公示方式
公開公示分為線上和線下(見附件2)。線上公開公示:縣級民政部門應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方式,將社會救助政策及救助對象信息進行網上長期公示。線下公開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已享受救助對象信息及救助動態管理信息等在其所在村(社區)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并張貼公開相關社會救助政策。
三、公示程序
(一)審核公示。
1.初審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結果出具初審意見,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為“浙江省民政(低保、低邊、特困)對象辦理公示表”、“浙江省臨時救助對象辦理公示表”。
2.終止公示。對擬終止救助供養的特困人員,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其所在村(社區)或者供養服務機構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內容為“浙江省特困對象對象退出公示表”。
上述均為“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可下載打印。
(二)審批公示。
經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確認的救助對象信息需在村(社區)公示欄上進行長期公示,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表格,確保公示信息準確有效。公示內容為“x年x月xx縣社會救助對象審批公布”,模板為“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可下載打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社會救助規范化管理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強化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在體現救助公平正義、維護和保障困難群眾權益中的重要意義。
(二)規范內容,突出重點。各地要周密部署,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公示程序、公示方式,要確保公示內容與救助對象審核審批信息、臺賬信息等相關信息口徑一致,做到公示信息完整、準確、及時,嚴禁公開救助對象及家庭成員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罹患疾病等無關信息,保護未成年人隱私,避免個人信息泄露。
(三)夯實責任、強化監督??h級民政部門是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公示的責任主體,負責執行和監督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公示工作;負責在政務網站等渠道公開救助政策,公示低保、低邊、特困對象相關信息;接受社會救助信訪投訴舉報并處理;指導鄉鎮(街道)從大救助系統中自動生成公示表在村(社區)進行張貼公示;對本轄區內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對本轄區社會救助信息公示公開工作負直接責任。鄉鎮(街道)負責提供社會救助對象審核名單結果及救助對象動態管理信息等,交由村(社區)進行張貼公示,并負責對轄區內各村(社區)公開公示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村(社區)要配合縣級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在群眾集中居住地設置固定公示欄,并定期進行管護。
附件:1.社會救助政策公開公示
2.社會救助公示公開清單
麗水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社會救助政策公開公示
1.《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摘選: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1145元/月,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本地戶籍家庭。
2.《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摘選:本省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條件。
3.《麗水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摘選:臨時救助對象為一類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困境兒童;二類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三類對象:除第一、二類對象外,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突發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麗水市戶籍家庭;四類對象:困難發生在麗水市范圍的流動人口,以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困難對象。臨時救助分為支出型、急難型和過渡型三類。
4.申請方式:線下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提交書面申請;線上浙里辦APP-浙里救提交申請。
5.申請材料:身份證、省困難群眾“一件事”救助聯辦申請表。
6.救助標準:2025年,***縣(市、區)低保標準為1145元/月,補差執行;特困供養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為***元/月;臨時救助標準為家庭人口乘以月低保標準的1—12倍。
附件2
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清單
公開公示內容 | 公開公示方式 | 公示地點 | 公開公示時間 | 責任單位 | |
救助政策 |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麗水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等法規文件、調標文件等 | 線上公開(完整) | 政府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 長期 | 縣級民政部門 |
張貼公開(簡略)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長期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
低保低邊對象 | 申請審核通過擬納入低保(低邊)信息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7天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已享受低保(低邊)保障信息 | 線上公開 | 政府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 長期 | 縣級民政部門 |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長期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
特困人員 | 申請審核通過擬納入救助供養信息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7天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擬終止特困救助供養信息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或供養服務機構 | 7天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
已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信息 | 線上公開 | 政府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 長期 | 縣級民政部門 |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長期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
臨時救助 | 申請審核通過擬實施臨時救助信息 | 張貼公開 | 村(社區)公開公示欄 | 7天 |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