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5-44056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5年8月1日,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麗水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公布2026年麗水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標準的通知》(麗醫保發〔2025〕34號),現就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夯實基本醫保基礎,確保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按照《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麗水市全民醫保辦法》《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麗水工作實際,經過征求市財政、稅務、衛健、教育部門和各縣(市、區)醫保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聯合財政、稅務部門出臺文件。
二、文件依據
1.《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
2.《麗水市全民醫療保險辦法》;
3.《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一)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2026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年590元(含長護險30元和大病保險個人繳費部分),財政補助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年1270元(含長護險財政補助60元和大病保險財政補助部分)。
在麗高校大學生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年200元(含長護險30元和大病保險個人繳費部分),財政補助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年400元(含長護險財政補助60元和大病保險財政補助部分)。
(二)長護險籌資標準
2026年長護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90元。其中,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費為個人繳費每人每年3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60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長護險保費,在職職工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同比例(1:1)分擔,退休人員由個人和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同比例(1:1)分擔,個人繳費部分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扣繳45元/人,單位繳費部分從其繳納的職工醫保費中劃轉45元/人;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在職職工執行。
(三)其他事項
請各縣(市、區)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水市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1〕61號)、《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市縣分擔機制的通知》(麗醫保發〔2025〕4號)、《麗水市政策性長期護理保險實施方案》(麗政辦發〔2024〕34號)等要求,做好居民醫保、長護險財政補助預算安排和資金劃撥工作。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籌資標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
由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進行解讀,聯系處室:基金監管處,聯系人:陳芬芳,聯系電話:2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