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47295F/2025-44694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應急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9-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文件出臺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 372號)和《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麗政發〔2020〕20 號)的相關要求,我局對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二、文件制定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麗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通知》
三、重要內容解讀
本次清理廢止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繼續有效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作為各級行政機關開展行政管理的依據。????四、適用范圍
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經開區分局。
五、解讀機關及咨詢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孫婷,咨詢方式:0578-207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