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醫療機構、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確定工作,鼓勵和引導各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公平參與競爭,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 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 第3號)《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確定評估細則的通知》(浙醫保發〔2021〕46號)等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擬定《麗水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評估表(征求意見稿)》《麗水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評估表(征求意見稿)》,現將文件征求意見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征求意見情況
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征求意見稿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政民互動-建言獻策欄目”(網址: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4599.html)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二、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
未收到公眾意見反饋。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開征求意見的鏈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4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