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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
目錄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三)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部門預算表
(一)2026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6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6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6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6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6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6年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擬訂全市機關事務的規劃、制度和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各級政府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指導;承擔對市級各部門和縣級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行政輔助工作。
2.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后勤體制改革的政策、辦法并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推動機關后勤改革。
3.負責全市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指導工作;對市政府授權管理的機關房產資源實行統一權屬管理、統一調劑和統一處置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單位辦公用房使用審核審批的具體工作;擬訂辦公用房管理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參與市政府授權的市屬單位辦公用房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市行政中心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單位公有住房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管理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務車輛管理辦法和制度標準,負責指導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的管理以及車輛編制、配備、更新、調配和處置等審批的具體工作。
5.負責市行政中心規劃管理及公共衛生保潔、綠化養護、會議服務、食堂餐飲、消防人防、收發通訊、供電供水供氣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市級交流干部的服務保障工作。
6.負責做好市行政中心等管理區域的日常綜合安全管理。
7.負責市委、市政府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領導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8.負責市級大型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有關接待服務和車輛調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局屬麗水市市級機關后勤服務中心預算和局屬麗水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預算。
二、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支總預算5643.66萬元。
(二)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收入預算5643.6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66.88萬元,下降10.6%,主要是:中心本級項目經費壓減;公車中心公用經費壓減。
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624.61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占99.7%;政府性基金收入19.05萬元(上年結轉0.00萬元),占0.3%。
(三)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支出預算5643.6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66.88萬元,下降10.6%,主要是:中心本級項目經費壓減;公車中心公用經費壓減。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86.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3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6.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0.16萬元、其他支出19.05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900.52萬元,占51.4%;日常公用支出882.09萬元,占15.6%;項目支出1861.05萬元,占33.0%。
年終結轉結余0.00萬元。
(四)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5643.6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5624.61萬元、政府性基金19.05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86.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3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6.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0.16萬元、其他支出19.05萬元。
(五)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624.6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685.93萬元,下降10.9%,主要是:中心本級項目經費壓減;公車中心公用經費壓減。
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86.86萬元,占9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36萬元,占3.6%;衛生健康支出156.23萬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80.16萬元,占1.4%。
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313.32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級單位人員工資、獎金等及公用經費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842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級機關事務后勤保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31.54萬元,主要用于后勤中心和公車中心人員工資、獎金等及公用經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13.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56.6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繳納職業年金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26.2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養老方面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5.1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46.96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級單位人員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109.27萬元,主要用于后勤中心和公車中心單位人員繳納職工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80.1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
(六)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782.61萬元,其中:
人員支出2900.5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
日常公用支出882.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9.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9.05萬元,增長100.0%,主要是:中心本級和公車中心采購辦公電腦設備和軟件。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19.05萬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19.05萬元,主要用于中心本級和公車中心采購辦公電腦設備和軟件。
(八)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6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持平。
(九)關于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9.2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70.94萬元,下降64.4%,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6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由財政統籌管理,未編列到年初部門預算中。年度執行中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經批準同意后,所需指標按實追加。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1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94萬元,下降30.5%。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兄弟市、縣(區)機關事務部門來我單位調研及學習交流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據預算編制要求及厲行節約原則,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6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37.0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70萬元,下降65.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36.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2輛公務用車,比上年預算數減少70萬元,下降66.0%,主要原因是根據財政要求把過緊日子體現在行動上、工作成效上,減少了車輛購置數量和金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06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本級1家參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7.74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72萬元,增長3.2%,主要是:2026年殘疾人保障金的統計口徑發生變化,從人員經費改為納入公用經費統計。
2.政府采購情況。
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935.7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6.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89.73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29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109輛、老干部服務用車2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202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2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2輛。202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0臺(套)。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共計2個一級項目,涉及當年資金1861.05萬元。同時,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一級項目績效目標表,詳見“部門項目支出績效表”。
5.委托業務費安排情況
2026年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委托業務費財政撥款當年預算總額7.5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年結轉結余:包括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財政專戶管理結轉結余和單位資金結轉結余。
7.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新能源汽車充電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辦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1.委托業務費:指的是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