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5663/2026-1010515718 | 文號 | 麗政發〔2026〕2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府辦(市政府研究室)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00-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規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5〕23號)要求,市政府決定對全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18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21元。
三、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麗政發〔2024〕7號)同時廢止。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