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51W/2026-1010566874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6年浙江省高考(選考、單獨考試)將于6月7日至10日舉行。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確保考生在考試、復習期間有一個安靜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6月6日至10日為市區考試環境噪聲控制時段。現就以上時段麗水市中心城區加強環境噪聲監督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次高考市區設麗水中學、麗水第二高級中學、麗水學院附屬高級中學、麗水職業高級中學四個考點。
二、以上考點周邊所有建設工程建筑施工噪聲排放必須符合國家《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的要求;6月6日至10日高考(選考)期間,除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外,相關部門要從嚴審批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施工證明。
三、所有文化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噪聲排放,確保邊界噪聲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四、考點周邊嚴禁商業經營活動噪音擾民,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禁止進行有噪聲污染的裝修活動;嚴格控制露天娛樂和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
五、嚴格控制機動車輛噪聲污染,所有機動車輛在禁止使用喇叭的路段和時間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六、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綜合執法局為噪聲污染控制監督管理部門。12345政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110指揮平臺24小時受理投訴舉報。
七、公安、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市場監管、文化廣電旅游、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切實加強噪聲污染控制的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嚴厲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請各單位和廣大市民配合管理,遵守以上規定和要求,確保我市高考順利進行。
同時,高考試場繼續啟用考試屏蔽系統,屆時可能會對考點周邊居民的通訊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敬請廣大市民諒解。
麗水市教育局
麗水市公安局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麗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