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6-1010458859 | 文號 | 麗民〔2026〕1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1-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10-2026-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民政局、財政局:
為切實保障孤殘兒童合法權益,推動“養醫康教社”五位一體全面發展,確保全市孤殘兒童代養服務工作持續穩定推進,根據《麗水市財政局 麗水市民政局關于建立送養孤殘兒童費用市縣分擔機制的通知》(麗財社〔2014〕206號)及《麗水市民政局麗水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21-2025年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的通知》(麗民〔2020〕6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2026—2028年期間,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繼續按2025年標準執行,即每月3830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公布2021-2025年孤殘兒童代養費標準的通知》(麗民〔2020〕65號)同時廢止。
麗水市民政局 ???????????????麗水市財政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