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082/2026-1010514734 | 文號 | 麗民〔2026〕13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6年3月23日,麗水市民政局印發了《麗水市民政局關于印發<<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解讀如下:
一、政策的出臺背景
2023年,根據《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及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事項裁量基準(試行)》。根據《麗水市司法局關于制定更新麗水市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麗司〔2025〕32號),要求地方立法產生的行政處罰事項基準,須逐項制定或細化量化形成“五階次、五要素式”基準。據此,我局修訂《〈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二、政策的制定依據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三、政策的主要內容
《〈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涉及行政處罰事項共有4項,涵蓋行政處罰事項的違法行為、法定依據、裁量階次、適用條件、具體處罰標準等五要素,并按照“不予、減輕、從輕、一般、從重行政處罰”等五階次,確定具體適用條件及處罰標準。
1、行政處罰事項一
違法行為: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將住宅小區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及其建設資料無償移交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法律依據:《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四十一條。
裁量基準: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結合逾期移交時長、整改情況、社會影響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認定要求及處罰標準等。
2、行政處罰事項二
違法行為:單位或者個人擅自拆除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法律依據:《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四十二條。
裁量基準: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結合拆除面積、整改情況、危害后果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認定要求及處罰標準等。
3、行政處罰事項三
違法行為: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者其他養老服務組織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護理人員從事老年人照護服務。
法律依據:《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四十三條。
裁量基準: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結合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數量、逾期未改正時間、主觀過錯程度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認定要求及處罰標準等。
4、行政處罰事項四
違法行為: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麗水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第四十三條。
裁量基準:在法定處罰幅度內,結合主觀過錯程度、危害后果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認定要求及處罰標準等。
四、關鍵詞解釋
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以及給予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和幅度的權限。
五、注意事項
本《通知》從2026年5月23日起執行。
六、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麗水市民政局
解讀人:陳豪杰
聯系電話:0578-209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