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32J/2025-1010413500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2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面臨的形勢和要求發生變化。國務院于2021年出臺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規范和加強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浙財資產〔2022〕160號)等有關規定,市財政局制定了《麗水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使用辦法》)。
二、制定意義及總體考慮
一是優化自用資產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應當遵循權屬清晰、安全完整、流程規范、風險可控、注重績效的原則,首先用于本單位履行職責和保障事業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等。運用“公物倉”“大儀共享平臺”等各類共享平臺,統籌規劃有效推進資產開放共享。二是規范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行為應當嚴格履行可行性研究、集體決策和審批程序,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查申報事項的合規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三是強化資產收入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收入,除按照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規定應申報、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外,應扣除稅金等相關費用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市級財政。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取得的對外投資收益、出租出借收入以及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使用辦法》共八章三十七條,包括適用范圍和原則、基礎管理、自用資產管理、資產出租出借管理、對外投資資產管理、資產使用收入管理、監督管理、其他相關規定等內容。
第一章?適用范圍和原則,共8條。主要明確適用范圍、資產使用方式、原則、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審批權限等。
第二章?基礎管理,共7條。主要明確資產信息卡、資產賬務核算、權屬登記、盤點對賬、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應用要求、產權不清和產生產權糾紛情形的相應規定等。
第三章?自用資產管理,共8條。主要明確單位應加強對各類資產的使用管理、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崗位責任、定期檢查、規范房屋資產和公務用車管理,運用政府公物倉等平臺推進國有資產共享共用要求等。
第四章?資產出租出借管理,共3條及附件。主要明確出租出借資產條件、審批流程、應提交的材料、特殊情況資產出租、合同管理要求等。
第五章?對外投資資產管理,共3條及附件。主要明確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能否對外投資,對外投資的審批流程、應提交的材料及禁止事項。
第六章 資產使用收入管理,共3條。主要明確收入內容、收入上繳、科技成果使用收入要求等。
第七章 監督檢查,共2條。主要明確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職責,違反資產使用管理規定的處理依據等。
第八章 其他相關規定,共3條。主要對生效時間及廢止文件等情況作出說明。
三、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麗水市財政局
解讀人及聯系方式:呂雄敏,電話:0578-266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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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