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60337R/2025-1010459442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衛生健康委,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出臺背景
2023年4月18日,根據《麗水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十條措施》,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麗水市輔助生殖技術治療費用補助辦法(試行)〉等3個辦法》(以下簡稱“3個辦法”)(麗衛〔2023〕30號),其中包含《麗水市區第二孩、第三孩育兒補貼辦法(試行)》。2025年6月、12月,國家、省級先后出臺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同時要求已有地方育兒補貼政策的地區要做好與國家、省育兒補貼政策的銜接。為此,我市于12月12日印發《麗水市區落實國家育兒補貼制度銜接方案》,并明確3個辦法于2025年12月31日廢止。根據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麗水市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期健康檢查補貼辦法(試行)》需重新制發。
二、文件依據
《麗水市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十條措施》(麗委辦發〔2022〕29號)、《麗水市區落實國家育兒補貼制度銜接方案》(麗衛〔2025〕129號)等文件。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補貼對象。同一對夫妻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孩、第三孩且在醫療機構接受孕期健康檢查服務的麗水市戶籍婦女。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養的子女;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明確補貼標準。按照生育每人每孩50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
(三)明確申領辦法。孕期健康檢查補貼由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產婦向其戶籍所在地申領。孕產婦發生市域內戶籍變更,以其分娩當天的戶籍所在地為申領地。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申領人填寫有關信息,按規定提供有關材料,并對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申領人主要通過育在麗水系統線上申請,特殊情況也可線下申請(具體申領渠道由各縣結合本地實際明確)。申領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申領,申領時間從孩子出生當日至子女滿三周歲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初審。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產婦戶籍所在地的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等初審單位〔由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確定〕對申請信息進行初審。
3.審核確認。縣(市、區)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確認,并將相關信息提供給同級財政部門。
(四)明確工作要求。孕期健康檢查補貼所需資金由生育第二孩、第三孩孕產婦戶籍所在地財政承擔,南明山街道戶籍人員所需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具體補貼方式及渠道由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明確。
四、文件的實施時間
本辦法從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五、解讀機關和咨詢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衛生健康委
咨詢方式:0578-209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