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986461759/2025-1010437593 | 文號 | 麗市監〔2025〕55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市場監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0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8-2025-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有關單位:
現將《麗水市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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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麗水市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實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市監知〔2023〕9號),進一步建立健全高價值專利培育體系,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級,助力加快實施知識產權強市戰略,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申報主體
麗水市范圍內的各類企業,鼓勵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產學(研)合作單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研發能力,在相關技術領域取得一定創新成果,重點支持在行業內有較強影響力的初創型科技企業。
(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比較健全,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少于 2人(含全資子公司人員),有較好的知識產權基礎。
(三)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三、項目任務
(一)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
組建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團隊,完善組織架構,加大經費投入,明確合作單位、參與人員和責任分工,制定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方案。貫徹《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或《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等標準,建立健全產學(研)服深度合作、重大事項協商決策、項目管理、知識產權獨立財務核算等制度,提升本單位經營管理、專利管理、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和能力。
(二)開展信息檢索分析與專利挖掘
建立專利信息化管理機制,收集專利和市場競爭信息,研判產業專利布局和競爭格局,識別技術研發方向,掌握技術熱點與空白點。開展專利挖掘,運用專利導航等工具為技術發展方向提供指導,研發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
(三)開展高質量專利申請和布局
形成技術創新成果后,及時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對符合專利申請條件的開展專利申請和布局,制定合理的專利布局策略。建立健全研發活動專利全過程管理體系,從技術研發的源頭至專利授權、駁回、撤回、終止,建立專利流程檔案。落實專利申請前評估和專利質量管控制度,撰寫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加強專利申請過程跟蹤。
(四)強化專利運用和保護
企業應采用自行實施、許可實施等方式將專利技術投入生產,圍繞主營產品或核心技術形成專利組合,積極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申報認定工作。發揮專利金融屬性,通過質押融資、作價入股等方式,降低專利實施成本。高校、科研院所應完善專利轉化運用機制,鼓勵采取產學(研)合作的模式,在研發前即明確運用意向并及時落地實施,鼓勵通過知識產權運營交易平臺,推動專利技術開放許可或公開實施,加快專利轉化實施。建立專利風險“事前防范-事中應對-事后優化”管理機制,提升專利風險防范化解能力,組建或依托專業維權團隊,積極應對專利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發揮高價值專利培育引領效應
通過媒體宣傳、經驗交流、成果推介等方式,總結宣傳高價值培育的做法和經驗,為產業相關主體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提供有益借鑒。鼓勵有條件的創新主體,積極參與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形成標準必要專利,促進知識產權與技術標準的有效銜接。
(六)績效目標
1.實施期內,圍繞本項目確定的技術領域和研發方向,形成一批權利穩定、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經濟社會效益突出的高價值專利組合,提交發明專利快速預審申請5件以上,相關授權發明專利數量不低于5件或者主要市場海外授權發明專利數量不少于3件。
2.建立項目專利微導航分析報告/專利分析布局報告。
3.企業相關專利實施運用率(包括自行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質押融資、作價入股等)不低于80%,新增備案專利密集型產品不少于5個。
4.項目實施期內,企業相關專利產品在國內外同行市場的銷售額提升10%以上。
四、申報材料
(一)《麗水市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實施方案;
(三)申報單位研發水平、知識產權工作、項目團隊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
五、項目立項
市局每年組織申報市級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在項目申報工作啟動前,通過市局門戶網站或官方公眾號等渠道發布申報工作通知。
市級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實行擇優推薦的方式限額申報。縣局應做好項目申報的服務指導,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在擇優遴選的基礎上按規定限額推薦。限額名額根據各地方和歸口管理部門歷年項目推薦質量、實施績效和申報單位誠信情況確定。
相關主體已牽頭或正在牽頭承擔市級及以上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的,存在市級及以上專利導航(預警分析)項目未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相關主體不得申報,各申報單位限申報一個項目。
(一)初審推薦。市級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應向所在地縣局提出申請,由縣局初審后推薦至市局。
(二)形式審查。市局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的,不提交評審。
(三)專家評審。通過形式審查后,市局從知識產權專家庫中抽取相關領域專家進行評審。專家組依據本辦法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
(四)網站公示。市局對擬立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自名單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市局應當對異議內容進行復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五)集體研究。公示無異議及復核結果通過的,由市局黨組會集體研究確定立項清單。
(六)項目立項。市局確定立項項目并下達立項文件。
(七)簽訂合同。市局根據立項文件、申報書和專家評審意見下達項目任務書,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兩年。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項目合同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項目承擔資格。
六、項目管理與驗收
在項目實施中期,項目承擔單位應按照市局要求提交項目執行進展、階段性成果及后續工作計劃等,市局安排開展中期檢查以監控項目進度并及時發現問題。項目實施完畢后,市局以任務書確定的任務和目標、實際運行的客觀數據為主要依據開展項目驗收,主要評價培育項目運行情況、相關技術和核心指標完成情況,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構筑產業核心競爭力、引領帶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情況。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應當限期整改,整改時限一般不超過 6個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項目,按撤銷處理。
七、其他事項
市局對項目承擔單位實施信用管理。在項目申報階段實行守信承諾和信用審查制,記錄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驗收、評估等階段的失信行為信息,申報主體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辦法自2026年2月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