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044477/2025-1010457646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部門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麗水市財政局,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麗水市公安局,麗水市商務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快老舊柴油貨車淘汰及新能源化進度,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 2025 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5 年)》等相關規定,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共同制定本《細則》。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登記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相關主體:車輛類型為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中、重型柴油和燃氣貨車(不含汽油貨車、微輕型汽車等除外車型);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非財政供養單位;車輛淘汰時間在本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含)內,且提前報廢時間超過 365 天。
三、項目內容
《細則》主要內容可分為8個部分。一是明確了國四及以下非營運中重型貨車、車輛強制報廢到期時間、車輛淘汰時間、車輛提前報廢時間的定義。二是明確獎勵范圍,分為僅提前淘汰、提前淘汰且進行新能源替代兩塊內容,并明確了不予補貼的7種情形。三是明確了獎勵申請期限。四是分別明確了僅提前淘汰、提前淘汰且進行新能源替代的獎勵標準。五是明確了獎勵申領流程:車主申領表格、車輛報廢、車輛注銷、營運性質確認、排放階段及新能源購置審核、資金發放。六是明確了生態環境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財政部門、商務部門的職責。七是明確了獎勵資金安排。
八是監督管理。
四、實施日期
本《細則》自2026年1月26日起開始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含)截止。
五、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解讀人:大氣環境處
聯系方式:0578-211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