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建〔2025〕162號
各有關市、縣(市)財政局,省教育廳: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商請調整浙江省中學實驗儀器設備購置項目2025年中央預算內資金下達的函》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浙江省中學實驗儀器設備購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浙發改項字〔2024〕230號),現將《浙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專項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資資金的通知》(浙財建〔2025〕87號)中相關項目資金進行調整下達,相應追加(追減)你們2025年度“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預算指標,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列“309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
請你們盡快辦理相關項目預算調整手續,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將中央基建投資資金撥付到項目,強化資金監督管理,確保資金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有關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并根據浙發改投資〔2025〕118號文件所列項目建設規模及績效目標信息,會同相關部門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做好績效管理工作,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專項2025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資資金調整表
浙江省財政廳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