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廳制定印發了《關于支持企業主導實施省“尖兵”“領雁”項目的若干措施(試行)》,推出12條創新舉措,旨在進一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出題、政府助題、平臺答題、車間驗題、市場評價”協同攻關效能。
省“尖兵”項目,即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省“領雁”項目,即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這一新政如何回應創新主體企業的迫切需求?記者邀請省科技廳相關處室負責人進行解讀。
記者:這些年,我省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取得不少成效,為何還要制定出臺《若干措施》?
答:多年來,浙江在自主創新上越做越好,最關鍵的一條經驗就是:始終讓企業當主角。
從阿里巴巴的數字化生態到海康威視的智能安防,從貝達藥業的抗癌新藥到杭州“六小龍”的跨界融合,浙江始終堅持發揮市場經濟活力足、經營主體多、科技成果應用轉化快的優勢,堅持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高質量協同發展,大力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行動,健全國有企業推進原始創新制度安排,加快建設原創技術策源地。推進企業主導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把科技資源配置到企業、配置到重點產業、配置到關鍵領域。
浙江的實踐證明,只有不斷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創新政策向企業疊加、創新要素向企業流動,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構建形成企業主導的技術創新體系,大力發展新質生產力,才能破解新的“成長煩惱”,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澎湃動能。
記者:相較于我省此前出臺的相關法規,《若干措施》有哪些核心亮點?
答:《若干措施》共12條,圍繞強化企業在“尖兵”“領雁”項目實施中的主導作用,從需求征集、榜單編制、項目實施、成果轉化等四個關鍵環節制定了具體措施。
一是完善企業需求響應機制。包括完善需求征集方式、提升需求凝練質量和建立需求響應機制等三個方面。其一,拓展需求征集渠道,在常態化征集基礎上,針對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等敏感信息的需求,建立定向征集、線下直報機制。其二,提升需求凝練質量,支持高校院所和科創平臺科研人員擔任科技副總、協同企業共同凝練需求,服務企業需求凝練情況作為科技副總、科創平臺等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其三,建立省市縣聯動的需求響應機制,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術手段,對企業等需求實行分類管理、逐級響應。項目榜單(指南)來自企業實際需求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0%,其中“尖兵”項目一般不低于80%。
二是優化項目榜單編制機制。包括提升企業專家在庫比例、重構榜單(指南)編制專家組結構和完善榜單編制方式等三個方面。其一,提升企業專家在科技專家庫中的比例至30%以上,推動實現“315”科創體系與“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領域企業專家全覆蓋。其二,重構榜單(指南)編制專家組結構,明確榜單(指南)編制和項目評審專家組中企業專家(用戶代表)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其三,完善編制方式,企業專家、科技副總牽頭或參與編制榜單(指南)的,在嚴格執行專家回避制度基礎上,所在企業可按規定申報項目。以科技成果產品化、工程化、產業化為目標任務的項目,原則上由企業專家(科技副總)主導榜單編制。?
三是深化企業牽頭實施項目機制。包括優化項目申報推薦方式、完善項目定向委托機制和提升企業承擔項目比重等三個方面。其一,優化項目申報推薦方式,對科技領軍企業主要負責人實名推薦的產業鏈上下游優勢企業及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科技新小龍”企業等,可加大項目申報支持力度且不占申報限額。其二,完善項目定向委托機制,企業與高校院所、科創平臺實施伙伴計劃、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發中心)等且實際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對其提出并為主承擔的符合戰略導向、預期可取得重大成果的攻關任務,可定向委托該企業牽頭實施。其三,提升企業承擔項目比重,企業牽頭或參與的項目占比不低于80%,其中企業牽頭承擔“尖兵”項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70%。
四是健全成果應用轉化機制。包括改革驗收評價方式、推動科學數據匯交共享和推進項目成果應用轉化等三個方面。
記者:《若干措施》如何回應企業需求,提升“四題一評”協同攻關效能?
答:2025年,我省高質高效組織實施431項省“尖兵”“領雁”計劃項目,支持企業深度參與科技創新決策,推動企業牽頭承擔或參與“尖兵”項目占比93%、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其中企業主導占比88%、比上年提高9個百分點;項目評審中科技企業專家占比40%、同比提高17.4個百分點。對企業創新主體的支持力度可見一斑。
《若干措施》將建立精準有效的“企業出題”機制,把“出題權”交給企業。圍繞企業需求,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術,凝練攻關任務249個,納入重大科技專項予以支持。
優化有求必應的“政府助題”機制,建立重大科技專項與創新聯合體組建聯動機制,支持省人形機器人創新中心有限公司、省海洋風電發展公司等9家龍頭企業、高能級科創平臺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
完善需求牽引的“平臺答題”機制,引導各類創新平臺聚焦企業需求開展攻關,支持56家企業聯合創新平臺承擔項目。
強化應用導向的“車間驗題”機制,建立面向前沿技術的前期概念驗證機制,推動重大科技專項與38家概念驗證中心聯動布局。
推行實績導向的“市場評價”機制。讓“評價權”回歸市場,解決 “重論文輕轉化、驗收走過場”問題,建立由企業主導的成果驗收評價方式,在任務書中明確科技成果產品化、工程化、產業化的驗收評價要求。
記者:政策的生命在于實施。接下來,有關部門如何確保政策真正見效,加速創新浙江建設?
答:浙江將以深入實施“315”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程為契機,以支持企業全面參與實施省科技計劃項目為抓手,進一步提高企業參與科技活動全鏈條的主導度,充分發揮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一是全面推廣“四題一評”科技創新模式。以布局實施人工智能數據與應用、腦機科技、人形機器人等重大專項為載體,全面推廣“四題一評”科技創新模式,推動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等科技活動中的主體作用明顯增強。
二是深化完善企業主導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機制。完善企業主導的需求凝練機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編制更多發揮企業作用,榜單編制和評審專家組中企業專家占比不低于50%。建立創新聯合體組建與重大專項聯動實施機制,推行“科技領軍企業(鏈主企業)+公共技術平臺+高校院所+行業協會”等有組織攻關模式,企業開展創新合作的比例超50%。強化支持企業主導的產學研融通創新導向,企業牽頭或參與的省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占比不低于80%,推廣企業自主實施的科技項目上升為省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機制。建立企業主導的成果驗收機制,把市場評價結果作為重大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
三是持續構建支撐企業創業的良好創新生態。引導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完善科技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支持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深入實施校院企高層次人才“互聘共享”計劃,優化編制池用于企業人才引進,推動高層次人才“編制在高校、研發在平臺、轉化在企業”。深化人才“企業認定、政府認賬”工作。出臺科技金融專項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構建“政府基金+社會資本+銀行貸款”三位一體融資體系和“政府+擔保+保險”風險補償機制,為企業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轉化、專利產業化提供風險減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