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859724/2017-29398 | 文號 | 麗旅發〔2017〕119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旅游委員會 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17-10-2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37-2017-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本級各旅行社:
根據《關于印發〈麗水市生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麗財建〔2016〕369號)文件,其中明確“凡市本級旅行社招徠麗水市外旅游團隊(必須由市外組團社組織),到麗水全市范圍游覽1個或以上收費旅游景區,并在市區住宿 1晚及以上,國內游客年累計不少于 2000 人次的,給予每人次 5元獎勵,超出 2000人次部分,給予每人次7元獎勵;接待境外(含港澳臺)旅游團隊達到 500人次以上,給予每人次20元獎勵。年內同一家旅行社地接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 20萬元。”結合當前我市旅行社接待業務發展的實際,經研究,決定對以上條款的獎勵方法和具體申報程序作補充說明如下:
1、按照《麗水市生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本辦法由市旅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頒布的有關文件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因此,2016年度起市本級旅行社國內旅游接待業務獎勵申報按照該《暫行辦法》執行。
2、因蓮都區出臺了民宿獎勵政策,為避免市、區兩級財政資金重復獎勵,故要求:(1)住宿在蓮都區范圍內民宿的地接團隊原則上在蓮都區申報民宿獎勵;(2)確要在市本級申報獎勵的,需以住宿原始票據作為憑證申報。
3、市本級旅行社與麗水市以外的各類企業(法人主體)簽訂旅游接待地接合同,經過審核,可以視同與市外旅行社簽訂合同,納入獎勵范圍。
4、市本級旅行社均為國內旅游接待業務獎勵的申報單位,但同一出資人所設立的1家以上旅行社,只能由1家旅行社申報獎勵。
5、在市本級注冊登記的旅行社分支機構憑在本地繳納的納稅證明,可申領國內旅游接待業務獎勵。
6、申報獎勵資料如下:(1)麗水市全域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旅行社年度接團業務情況總表(見附件);(3)市本級旅行社與麗水市外旅行社或企業簽訂的旅游接待地接合同原件(團隊行程確認件);(4)地接旅游團隊在麗水市區或者蓮都區范圍內民宿住宿一晚發票原件(不得以復印件代替,不得以任何理由少開發票);(5)地接旅游團隊在麗水市范圍內游覽的一個景區門票;(6)其他相關的企業證明材料及承諾書。
上述1至5項所報送的材料上應當注明游客人數。
旅行社接團所產生的檔案資料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保存,以備有關部門核查。除上述1至6項申報材料外,其余檔案資料應“一團一檔”,包括:①接團計劃單、行程單;②地接導游帶團日記(日記中須載明旅游時間、游客人數、車輛車號、旅游景點、入住飯店、就餐地點等內容);③賓客意見調查表(調查表須載明旅游人數、游客的單位、聯系方式及簽名等內容,每團賓客意見調查表至少3份);④團隊所產生的其他檔案材料。
7、2016年8月份起,以旅行社團隊信息報送系統信息為基礎信息審核臺賬資料,系統中沒有申報的地接旅游團隊,原則上不予以獎勵。特殊情況需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確屬企業漏報,方可予以補報。
8、由市旅委通過政府委托招投標方式產生審計中介機構,對旅行社獎勵申報資料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9、嚴肅申報紀律。發現旅行社有違規申報行為的,作如下處理:①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對首次有虛報行為的旅行社,責令其整改,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對再次有虛報行為的旅行社,按虛報人次折算成獎勵額的10倍扣除,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對多次(含兩次以上)有虛報行為的旅行社,取消其當年申請資格,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②存在重復申領蓮都區民宿獎行為的,對首次有重復申領行為的旅行社,責令其整改,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對整改不力,再次有重復申領行為的旅行社,按重復人次折算成獎勵額的10倍扣除,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對惡意重復申領行為的旅行社,取消其當年申請資格,并在行業內通報批評。③存在《麗水市直財政專項資金信用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麗政辦發〔2016〕37號)中所列的失信行為的企業,納入信用負面清單管理。
附件:1. 麗水市全域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2. 旅行社 ???年度接團業務情況總表
麗水市旅游委員會 ????????????麗水市財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麗水市全域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申請單位 (蓋 ?章) | |||
法人代表 | 聯系電話 | ||
申請項目 名 ?稱 | |||
申請理由 及依據 | |||
申請獎勵 金 ??額 | |||
市 旅 游 委 員 會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旅行社????年度接團業務情況總表
填報旅行社(蓋章):
序號 | 團號 | 起止 時間 | 人次 | 組團社名稱 | 市內游覽景點 | 市區或蓮都區住宿單位 | 地陪 導游 | 旅游收入 | 記賬日期 | 憑證號 | 備注 |
1 | |||||||||||
2 | |||||||||||
3 | |||||||||||
合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