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9859724/2022-34982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文廣旅體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3-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出臺背景及依據
根據《關于印發〈麗水市生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麗財建〔2016〕369號)文件,其中明確“凡市本級旅行社招徠麗水市外旅游團隊(必須由市外組團社組織)要求,到麗水全市范圍游覽1個或以上收費旅游景區,并在市區住宿 1晚及以上,國內游客年累計不少于 2000 人次的,給予每人次 5元獎勵,超出 2000人次部分,給予每人次7元獎勵;接待境外(含港澳臺)旅游團隊達到 500人次以上,給予每人次20元獎勵。年內同一家旅行社地接獎勵金額累計不超過 20萬元?!苯Y合當前我市旅行社接待業務發展的實際,經研究,決定對以上條款的獎勵方法和具體申報程序作補充說明。
二、明確具體申報流程及獎勵方法
1、按照《麗水市生態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本辦法由市旅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頒布的有關文件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因此,2016年度起市本級旅行社國內旅游接待業務獎勵申報按照該《暫行辦法》執行。
2、為避免市、區級財政資金重復獎勵,進一步明確獎勵要求。
3、對市本級旅行社申報獎勵進行說明。
4、明確申報資料要求:(1)具體申報材料六項;(2)旅行社接團所產生的檔案資料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保存,以備有關部門核查;(3)2016年8月份起,以旅行社團隊信息報送系統信息為基礎信息審核臺賬資料,系統中沒有申報的地接旅游團隊,原則上不予以獎勵。特殊情況需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確屬企業漏報,方可予以補報。(4)由市旅委通過政府委托招投標方式產生審計中介機構,對旅行社獎勵申報資料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旅游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5)嚴肅申報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