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400L/2021-28919 | 文號 | - |
| 組配分類 | 其他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收費
服務對象:個人,法人,其他組織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
三、國家法律依據
《關于發布交通運輸部水上安全監督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191號)第一條: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上安全監督局和港航監督局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按本通知的附件執行。過去有關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一律廢止。第二條:本通知只涉及水上安全監督收費項目及標準,各項收費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和管理辦法仍按原規定執行。第三條: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收費票據。
四、省級法律依據
1《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政府非稅收入由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設立項目的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執收單位執收;執收單位不明確的,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執收。第二十條: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以及設立項目的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緩收、減收、免收屬于本級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決定緩收、減收、免收政府非稅收入。
五、市級法律依據
六、縣級規定
七、受理機構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八、決定機構
麗水市交通運輸局
九、數量限制
無數量限制
十、申請條件
本事項無相關條件限制。
十一、禁止性要求
無禁止性要求
十二、是否涉及征收(稅)費減免的審批:
否
十三、征收標準:
一、《關于發布交通運輸部水上安全監督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191號) (全文)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船員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通知》(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2717號) (全文)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同意涉及境內外雙重收費標準的通知》(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1〕523號)(全文)四、《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2839號)(全文)
十四、申請材料目錄

十五、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
聯系電話:0578-2130003
辦理地點: 麗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蘆埠前山村78號);
十六、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繳費人申報繳費后,由收費責任人查驗,按照規定征費,向繳費人開具相關票據或繳訖憑證。
十七、辦理方式
十八、辦結時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諾期限:即辦
時限說明:
十九、收費依據及標準

二十、審批結果名稱
完成收費
二十一、結果送達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送達
送達方式:當場送達,快遞送達
二十二、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無特定權利和義務
二十三、咨詢途徑
咨詢電話:0578-2090309
二十四、監督投訴渠道
監督投訴電話:0578-2133633或12345投訴熱線
網上投訴: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五、受理地點和時間
受理地點:麗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蘆埠前山村78號)
受理接待時間:全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十六、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咨詢電話:0578-2090309
網上查詢:bsjd.zjzwfw.gov.cn
二十七、辦事者到辦事現場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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