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750/2021-32948 | 文號 | 麗商務〔2021〕47號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商務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8-2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評選辦法》(簡稱《評選辦法》)明確了“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評選標準,規范了評選程序,是加強餐飲品牌建設、弘揚麗水特色飲食文化、促進麗水餐飲業發展的基礎性、規范性文件。《評選辦法》共分6個部分,包括名稱、對象和范圍、評選條件、評選方式、評選程序和動態管理。
一、名稱。本《評選辦法》確定的“評選”是一種稱號,即“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
二、對象和范圍。明確了可以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評選的范圍是麗水市注冊登記3年以上,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餐飲服務單位。“麗水市餐飲名店”更加注重均衡,對食品安全量化等級、經營規模要求相對較高;“麗水市特色風味餐飲名店”更加突出特色風味,注重菜點的出品質量。同時,對“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應該是什么樣的企業和范圍作出解釋,“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是通過加工綠色生態食材、形成菜點品種特色、具有麗水特色飲食文化的餐飲服務單位。同時不斷完善就餐環境、服務接待水平、提高消費者滿意度。通過“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評選,不斷推動“麗菜”“浙菜”發展,促進麗水餐飲業發展。
三、評選條件。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應符合7個方面的條件,凡是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申報。
(一)明確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必須在我市注冊登記3年以上。老店新開重新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提供佐證資料,予以追認。對達不到年限的企業,不予申報。
(二)明確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必須有一定的規模,良好的接待能力。技術隊伍穩定,有一定數量的專業管理人員和中級以上技能人才。菜點的品質穩定,不受季節、時間變化而有較大起伏,菜點的特色鮮明,風味突出,被廣大消費者接受。
(三)明確申報“麗水市餐飲名店”,申報單位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要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達到A級或以上;申報“麗水市特色風味餐飲名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達到B級或以上。
(四)對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主體作出規定,即“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資本控股或相對控股”的企業,外資控股企業暫時不予評選。
四、評選方式。明確由麗水市商務局負責評審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評選程序。分提出申請、提交資料、組織評審、評選公示、異議復核、作出決定6個步驟完成評選工作,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保障評選的結果準確性和公平性。
(一)申報“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實行自愿原則。因此,需由企業提出申報。
(二)申報程序按照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初步審查、麗水市商務局組織有關專家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調查,以保障審查結果的準確性。
(三)建立公示制度,對公示有異議的,任何企業和個人均可向麗水市商務局提請復核,麗水市商務局在30天內調查完畢并提出復核結果。
六、動態管理。主要涉及被評選為“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企業的日常管理、變更及收回“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三個方面的管理和要求。
(一)建立“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企業信息報送制度,每年報送一次,并明確報送時間為3月底前。
(二)明確了收回“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稱號的情形,包括嚴重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企業注銷、未按規定報送信息等情形。
(三)對麗水市餐飲(特色風味餐飲)名店變更提出要求。
七、附則。明確本評選辦法,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
政策文件鏈接:http://www.www66thz.com/art/2021/8/24/art_1229429998_2326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