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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我局起草的《麗水市公安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目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背景情況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提高行政執法質量,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麗水市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麗委辦發{2023}17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麗水市公安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目錄》。
二、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三、起草情況
7月14日,組織局相關部門起草《麗水市公安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目錄》。7月21日至8月21日,在市公安局網站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意見建議。
四、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對《麗水市公安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目錄》中列舉的違法行為,符合相應條件的,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或者免于行政強制措施。
五、主要內容
《麗水市公安局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目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共包含29項,涉及交警、治安、出入境等部門。
(二)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共包含2項,涉及治安部門。
(三)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共包含2項,涉及治安部門。
(四)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共包含1項,涉及交警部門。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公安局;解讀人:李航;聯系方式:0578-278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