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01924J/2023-44477 | 文號 | 麗大數據發〔2023〕4號 |
| 組配分類 | 規范性文件庫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75—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及麗水經濟開發區大數據管理機構,局機關各處室、各下屬事業單位: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令第372號),我局對2023年9月28日以前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我局職責范圍內的行政性規范文件共2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2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1.《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關于印發麗水市信息化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麗大數據〔2019〕1號)
2.《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關于印發麗水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細則的通知》(麗大數據發〔2021〕12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