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01924J/2023-44488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大數據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清理依據
按照《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372 號)、《浙江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麗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二、清理范圍
本次清理的范圍是2023年9月28日前,以局名義印發,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清理過程
9月28日,局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啟動本次清理工作,對截至9月28日的本單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組織局機關各處室(中心)根據《麗水市大數據局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對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進行梳理,并提出意見和建議;10月13日,收集了各處室清理意見并形成《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10月18日,在麗水市政府網站上對規范性文件清理通知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收到異議。11月16日,黨組會審議通過后,正式發文《麗水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四、清理結果
經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0件。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大數據局
解讀人:朱堅
聯系電話:0578-209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