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32j/2023-44510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財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為規范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實現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源共享,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浙江省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浙江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浙江省政府采購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行政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麗水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深化政府采購數字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麗水市作為浙江省政府采購數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試點地區之一,負責建設政府采購遠程異地開評標管理項目,現系統已成功上線運行。該系統運行后有助于破除山區小縣當地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人數少、人情多、關系網復雜的困局和防范廉政風險。但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不同于傳統現場評審,它是依托電子交易平臺,通過遠程協調、視頻語音實時交互等技術,采用場地隨機、點位隨機模式抽取評審場地及專家,實現異地多點不見面評審,全程在線監督的電子評審活動。為規范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保障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二、起草過程
麗水市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系統上線后,經過半年多的運行,通過歸納收集系統運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建議,研究起草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市級有關單位和各縣(市、區)征求意見,并同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與反饋單位充分溝通和修改后,經局長辦公會審議后印發。
三、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組織管理、技術與設施保障、組織評審、應急處置、監督和檢查和附則七個部分,主要內容為:
(一)明確適用范圍及相關概念。《辦法》對遠程異地評審、評審主場和副場等進行了定義。明確《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采購項目。
(二)明確各方主體職責分工。《辦法》對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組織機構、評審專家的職責作了明確分工,以強化監管和保障評審活動順利進行。
(三)規范評審過程。明晰專家抽取、評審準備、評審意見分歧處理方式,細化了主場和副場服務保障內容、檔案歸檔等流程,規范了意外故障應急處置流程,同時明確評審專家勞務費發放方式及標準。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麗水市財政局
解讀人:吳先生
咨詢電話:0578-266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