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64458R/2023-42921 | 文號 | 麗農發〔2023〕86號 |
| 組配分類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8-1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65-2023-00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局屬各單位,市農投公司:
經研究,決定對《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補辦法》(麗農發〔2022〕90號)的個別條款做如下修改:
一、將文本中第六條第一點修改為“1、申報獎補主體須在麗水市域內經營”。 ??
二、將文本中第六條第二點修改為“2、申報獎補主體主要銷售產品為麗水農產品”。 ?
三、將文本中第十條修改為“被評選為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的農業主體,給予每家10萬元獎補”。
四、將文本中第十二條修改為“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市農業農村局可停止其專項獎勵資金申報資格”。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補辦法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8月11日
麗水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修改《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補辦法》的通知.pdf
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補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健全完善銷售體系,充分發揮農業經營主體引領作用,不斷推進我市農產品走向全國,根據《麗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麗政發〔2021〕19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評選圍繞我市糧食產業和九大農業主導產業發展,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發展,以市場帶動生產,切實提高我市農產品市場營銷能力,提升農產品市場占有率。
第三條??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評選以全市農業主體為獎補對象。每年認定不多于10個,同一主體不能重復享受獎勵。
第四條 ?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的評選和獎勵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和市農投公司負責初審和推薦。
第五條??項目實施期限為2021年-2025年。每年8月底開始申報、評選上一年度的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
二、申報標準及流程
第六條??申報主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獎補主體須在麗水市域內經營。
2、申報獎補主體主要銷售產品為麗水農產品。
3、農業主體年銷售總額需達到1000萬元以上。(包含電商銷售)
4、銷售產品具有注冊商標和明確標識的包裝,可進行質量安全追溯,市場評價好,在市內有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場占有率。
5、依據《麗水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信用管理等工作與農業農村扶持政策掛鉤實施細則(試行)》(麗農發〔2021〕76號)第六條相關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七條 ?申報流程
各縣(市、區)參評主體向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提交書面參評申請;市農投公司所屬子公司向市農投公司提交書面參評申請。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和市農投公司分別向市農業農村局擇優推薦2家。參評主體需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1);
2、主體基本情況介紹;
3、主體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件復印件材料裝訂成冊后,由推薦單位初審后,報送至麗水市農業農村局進行審定后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由麗水市農業農村局發放獎補資金。
4、主體承諾書(附件2);
5、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審計報告;
6、帶動農戶合作證明;
7、其他佐證材料。
主體需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與準確性負責,均需加蓋主體公章,并裝訂成冊,一式貳份。
三、獎勵政策
第八條??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評選實行打分制,滿分100分,依據最終得分從高到低排序,全市選取前10名。
第九條??被評選為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的農業主體,由市農業農村局予以公示發文。
第十條??被評選為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的農業主體,給予每家10萬元獎補。
四、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參與評選的農業主體必須對提供的相關材料真實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擠占或弄虛作假套取扶持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市農業農村局可停止其專項獎勵資金申報資格:
1、申報主體在項目申報、實施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及騙取獎勵資金等行為被發現或依法處理的;
2、提供銷售農產品資料不齊全或者不配合開展資料提供的;
3、拒不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其他監督部門監督檢查的;
4、存在與銷售農產品或者申報獎勵資金相關的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
五、附則
第十三條??本實施辦法由麗水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實施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五年。
附件:1.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勵資金申請表
2.主體承諾書
3.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評選計分標準
附件1
? ? ? ? ? ? ? ? ? ? ? ? ? ? ? ? ? ? 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勵資金申請表
申報主體 | 法人代表 | ||
主體地址 | 聯系方式 | ||
申報周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總銷售額 | 萬元 |
申報主體 聲明 | 此次申報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獎勵資金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實、合法。如有不實之處,愿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特此聲明!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初審意見 | 初審意見: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農投公司初審意見 | 初審意見: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農業農村局審核意見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主體承諾書
本單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為????????????????????????。現鄭重承諾如下:
1.對所提供的資料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3.依法經營,無重大涉稅違法行為。
4.本單位及法人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5.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積極配合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嚴格遵守行業規范,3年內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諾單位(蓋章):????
年?????月?????日
? ? ? ?附件3
麗水市農產品銷售大王評選計分標準
序號 | 內容 | 評審依據 | 分值 | 得分 |
1 | 銷售總額 | 按照審計報告中銷售總額作為依據,實行總額超額累進計分;1000萬元得30分;每增加500萬元加5分,最高得60分。 | 60 | |
2 | 銷售額增幅 | 銷售額較上一年同比增長達5%得0.5分,每增加5%加0.5分,最高得10分。 | 10 | |
3 | 農業主體生產經營情況 | 企業主體按國家級10分、省級7分、市級5分、縣級3分計;合作社按國家級10分、省級7分、市級5分、縣級3分計。計高分,不重復計分。 | 10 | |
4 | 帶動農民增收致富 | 通過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方式帶動農戶達到1500戶以上得10分;帶動農戶1000戶以上得7分;帶動農戶500戶以上得5分;帶動農戶300戶以上得3分。 | 10 | |
5 | 市場影響力 | 專家評審組根據現場考察走訪及申報材料進行打分。 | 10 | |
總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