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眾依法獲取麗水市水利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制訂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本單位工作機構名稱
麗水市水利局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麗水市水利局辦公室為具體承辦機構。辦公地址:麗水市城東路99號麗水市水利局312辦公室,咨詢聯系方式:0578-2802215,傳真號碼:0578-2802278;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郵箱:lssslj2106613@163.com。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1100??
麗水市水利局機構職能及機構設置。
機構職能: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省水利資金和市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組織指導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實施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保護,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監督低丘紅壤治理開發。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并協調落實市直管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縣級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省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圩區防洪排澇工程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河堤防、湖泊山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及對外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定額并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梅汛臺汛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御水利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十四)承擔南明湖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南明湖的保護管理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履行南明湖保護管理的有關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并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較大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梅汛臺汛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必要時,市水利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機構設置:
麗水市水利局內設四個機構(辦公室(掛法制處牌子)、規劃建設與監督處、水利資源與運行管理處、直屬機關黨委),下設8家事業單位(麗水市水利監察支隊、麗水市河湖管理中心、麗水市水旱災害防御中心、麗水市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中心、麗水市農村水利水電管理中心、麗水市水資源水土保持管理中心、麗水市水文管理中心、麗水市南明湖管理所)。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 市水利局領導及分工
2.市水利局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能
3. 市水利局工作規則及依法需公開的文件
4. 市水利局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5. 市水利局重點工作
6. 市水利局工作報告
7. 市水利局相關采購、統計信息
8. 市水利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9. 市水利局應急管理
10. 《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參見《麗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形式。?
1.麗水市水利局官方門戶網站:http://slj.lishui.gov.cn/
2.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12012025&webId=93 )開設欄目,公眾可查詢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等重點公開信息。
3.微信公眾號:麗水水利
4.本機關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5.指定地點:麗水市水利局信息公開查閱點(城東路99號市水利局312辦公室) ?公開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目錄編排體系
麗水市水利局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根據主題分類查詢;檢索區提供信息標題和正文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索引號、單位、公開內容、公開時間、詳細信息等項目內容。
索引號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單位是具體負責提供該信息的單位名稱;公開內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公開時間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時間;詳細信息為政府具體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機關不予公開。
(一)申請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麗水市水利局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詳細地址:麗水市城東路99號麗水市水利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8-2802215
電子郵箱:lssslj2106613@163.com。
傳真號碼:0578-2802278
郵政編碼:323000
(二)申請方式
《麗水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以在麗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也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或在麗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http://www.www66thz.com/col/col1229441864/index.html)直接填寫提交申請。申請人網上在線申請時需通過網站的實名身份驗證。申請提交成功后,可憑借系統反饋的編號和密碼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查詢受理情況。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辦理機構暫不受理通過電話、電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辦理機構暫不受理通過電話、電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三)《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四)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機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本機關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將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本機關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六)收費標準
根據新修訂的《條例》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本機關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四、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監督與救濟
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麗水市監察委投訴。麗水市監察委投訴電話:2098610,傳真號碼:2098600,通信地址:市行政中心1423室,郵政編碼:323000,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按照《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麗水市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實施意見》(麗政辦發〔2016〕85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zxts.zjzwfw.gov.cn/zwfwmail.do?method=requestion&xjlb=1&webid=1)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可以在接到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麗水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