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單位編制了《麗水市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麗水市審計局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麗水市審計局辦公室為具體承辦機構,辦公地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2004室,咨詢聯系方式:0578-2091531(傳真:0578-2091557),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依申請公開互聯網申請受理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1100??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對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本單位應當主動公開。
主動公開本單位的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形式。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http://www.www66thz.com/col/col1229218734/index.html ??
麗水市審計局網站:http://sjj.lishui.gov.cn/
公眾可到指定地點:麗水市蓮都區花園路1號市行政中心2004室查詢有關信息,聯系電話:0578-2091531??。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編排體系
索引號-公開事項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時間
1.信息名稱
簡要描述麗水市審計局及部門信息內容。
2.信息分類
麗水市審計局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介紹、政策文件及解讀、規劃信息、統計信息、財政預決算、政府采購、民生信息、人事信息8個類別。
(五)本單位信息
1.機構名稱:麗水市審計局
2.機構職能:
①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②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③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和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紀委市監委和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縣(市、區)黨委、政府通報有關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④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省級、市級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市、區)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⑤按規定對市管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⑥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市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⑦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提出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⑧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⑨與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當地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市、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市、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市、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市、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⑩參與審計領域的國際、地區間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市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全市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3.機構設置:辦公室、法規和審理處、財政審計處、經濟責任審計處、大數據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農業農村審計處、秘書處 、機關黨委;下屬單位:市直屬審計中心、市審計培訓中心
4.辦公地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市政府大樓20樓;聯系方式:0578-2091531;0578-2091528;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三、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單位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單位提出申請。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范圍
本單位公開政府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經批準予以公開。
本單位編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及時更新。
(二)不予公開情形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單位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本單位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本單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受理機構
本單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麗水市審計局辦公室,辦公地址:麗水市花園路1號(市行政中心主樓20樓),聯系電話:0578-2091531;0578-2091528,傳真號:0578-2091557,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 法定節假日除外,郵編:323000。市內公交:9路、17路至市政府行政中心;16路至處州公園下。
(四)申請方式
《麗水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以在麗水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www66thz.com/col/col1229441863/index.html)上下載,也可在受理機構處領取。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應在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或在麗水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1100??)上直接填寫提交申請。申請人網上在線申請時需通過網站的實名身份驗證。申請提交成功后,可憑借系統反饋的編號和密碼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查詢受理情況。
申請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請時,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接受核實。辦理機構暫不受理通過電話、電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
(五)《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3.盡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六)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表》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單位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單位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單位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單位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七)答復時限
本單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復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期限內,障礙消除后期限恢復計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復,將向申請人書面說明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八)收費標準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單位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
本單位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標準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取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函〔2021〕3號)文件。
(九)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受理機構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受理機構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4.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受理機構將告知獲取的途徑。
(十)依申請公開情形分析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新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單位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監督與救濟
(一)申請人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麗水市政府信息公開中心或上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
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投訴電話:2090823,傳真號碼:2090823,通信地址:市政府大樓631辦公室,郵政編碼:323000,電子郵箱:lsxyb@lishui.gov.cn。接待投訴時間: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按照《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設麗水市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實施意見》(麗政辦發〔2016〕85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s://www.zjzxts.gov.cn/wsdt/)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即可以在接到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麗水市審計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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