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002645224P/2025-00008 | 文號 | 麗人社〔2025〕32號 |
| 組配分類 | 本局文件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一、文件起草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5年版)》要求,除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另有規定外,公共管理機構不得將本目錄以外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
二、文件主要內容
將給予高校畢業生房票補助中,相關政策口徑的第8條:“人才、人才所在單位及有關機構如有隱瞞、造假等行為或人才應退但未退房票補助款的,依法追究責任,并將相關信息上傳‘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及相關征信平臺。”修改為:“人才、人才所在單位及有關機構如有隱瞞、造假等行為或人才應退但未退房票補助款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文件執行范圍和有關期限
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7月19日,授益性政策自2023年12月20日執行。細則由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四、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
解讀人及聯系方式:市人力社保局人才處:0578-2091249;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0578-2263608
政策原文鏈接:http://rsj.lishui.gov.cn/art/2025/9/2/art_1229364866_2568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