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5-1010454636 | 文號 | 麗醫保發〔2025〕49號 |
| 組配分類 | 醫療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 ZJKC73-2025-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縣(市、區)醫保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2〕17號)、《麗水市全民醫療保險辦法》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政策、助推分級診療,現將我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就醫報銷待遇明確如下:
一、參保人員經市內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轉診后到市外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由個人先自付5%后,按市內三級醫院標準支付;未經規范轉診的臨時外出就醫人員,至市外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個人先自付15%后,按市內三級醫院標準支付。相關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及時將轉診信息上傳至省智慧醫保系統。
二、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其他事項按《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麗醫保發〔2023〕36號)等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