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5-1010454742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醫療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5年12月26日,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麗水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異地就醫結算待遇政策的通知》(麗醫保發〔2025〕49號),現就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2〕22號)、《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2〕17號)、《麗水市全民醫療保險辦法》等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政策、助推分級診療,制定本通知,擬對我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就醫報銷待遇明確。
明確我市基本醫保參保人員臨時外出至市外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結算待遇,具體如下:
就醫情形 | 個人先自付比例 |
經市內定點醫療機構規范轉診 | 5% |
未經規范轉診(臨時外出) | 15% |
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其他事項按《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麗水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麗醫保發〔2023〕36號)等規定執行。
解讀人:陳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