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74939Y/2026-1010512977 | 文號 | 麗醫保發〔2026〕6號 |
| 組配分類 | 醫療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醫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2026年3月19日,麗水市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麗水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超聲檢查、綜合診查、康復、精神治療、麻醉、血液系統、美容整形、物理治療等8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麗醫保發〔2026〕6號),現就有關政策情況解讀如下:
一、相關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醫保局等八部門《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精神,根據浙江省醫保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形成超聲檢查、綜合診查、康復、精神治療、麻醉、血液系統、美容整形、物理治療等8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醫保支付政策。
二、主要內容
規范整合我市超聲檢查、綜合診查、康復、精神治療、麻醉、血液系統、美容整形、物理治療等8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刪除“掛號費”等509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完善“計算機圖文報告”等2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和支付政策總體平移的原則,將177個價格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其中,“A型超聲檢查”等126個項目按照甲類管理;“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常規)”等51個項目按照乙類管理。
三、適用對象
麗水市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四、注意事項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0日起執行。
五、關鍵詞解釋
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醫療服務收費的基本單元,是醫療服務計價、執行、評價的基礎。
六、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麗水市醫療保障局
解讀人:吳巧貝
聯系電話:0578-2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