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2500MB16044477/2024-42593 | 文號 | |
| 組配分類 | 政策解讀 | 發布機構 | 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 ? ?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 ? ? ? 為貫徹《地下水管理條例》《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環辦便函〔2021〕433號)《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麗政發〔2022〕19號)等文件要求,強化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監管,做好地下水污染源頭防范工作,我中心組織開展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的篩選排查工作,形成了《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第一批)》,并對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單位編制管理要求。
? ? ? ? 二、主要內容
? ? ?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對本企業用地地下水污染防治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要承擔風險管控或者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責任主體發生變更的,由變更后繼承其債權、債務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相關責任;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或雙方約定的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
? ? ? ? 一是實施自行監測和監測數據報送制度。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二是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與改造。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滲漏排查制度,保證持續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制定地下水污染隱患整改方案等。三是嚴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四是按照《地下水管理條例》要求,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五是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生態環境局報告排放情況。六是排查地下儲罐,按照要求將地下儲罐信息報所在地生態環境局和市生態環境局備案。七是做好新、改、擴建項目所涉及建設用地的地下水-土壤環境本底調查,防止新、改、擴建項目污染地下水。八是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九是完善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補充完善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相關內容。
? ? ? ? 三、關鍵詞解釋
? ? ? ? 重點污染源:特指符合一定篩選條件的地下水污染源,包括工業企業、礦山開采區、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源防滲:對可能或已經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的區域或部位進行防滲漏(控制)處理的工程措施。
? ? ? ? 四、施行時間和范圍
? ? ? ? 自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工作范圍為麗水市全市。
? ? ? ?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 ? ? ? 解讀機關:麗水市生態環境局
? ? ? ? 解讀人:固管中心
? ? ? ? 聯系電話:0578-2098996